为了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充分利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设备技术进行教学,吸收、整合、开发网络资源,加大计算机辅助教学力度,上级给每位教师配备一台电脑。为了更好地发挥这批计算机服务于教学的作用,特对各教师计算机管理、使用作如下规定。
一、 教师所用电脑属学校财产,使用者有使用的权利。未经学校同意使用者擅自将机器及其附属设备带出学校,情节严重者,学校将收回计算机使用权。
二、教师有管理好电脑的职责和义务。教师应锁好主机箱,确保他人无法启动自己的电脑。教师的子女、家属不得使用电脑玩游戏或上网聊天。
三、 教师在长时间离开电脑前,应退出系统并关机。使用完毕后要按照正常的步骤关机,不得强行的关闭电源。下班后必须切断电脑所有电源。
四、 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电脑,更改、损坏他人机器内的资料。因教学任务的变更,需要改变办公环境的,机器要随老师走。因工作需要,电脑需要变更机主,则由学校安排重新办理手续。 因调动、退休等原因离岗的,离岗时需交回原机。
五、 教师不准以任何理由,借助任何工具、采用任何手段进入校园网服务器系统或恶意攻击校园网络设备端口。不得随意改变机内设置的任何参数(包括ip 地址);如私自更改参数,造成机器不能正常使用或造成网络系统混乱者,将追究其责任。
六、 使用人是维护计算机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计算机的使用与维护。办公室的网线、交换机等公共设备由学校指定的教师负责管理维护。在遵守本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出现本人无法解决的故障时,应向学校电脑专管员提出申请,由专管员负责维护维修。
七、所用设备必须用于教学、管理工作,不得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包括玩游戏、上网聊天、看影视、炒股、赌博等)。
八、为防止电脑病毒的感染,一般不随便使用外来光盘、软盘等;特殊情况则根据需要在确认光盘、软盘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教师在用机过程中应做好计算机病毒的查杀工作,一旦发现所用计算机被病毒感染应立即清除计算机病毒,必要时可以请学校网络管理员协助予以解决。 注意信息安全,不在电脑上安装窃听、攻击软件,不使用别人的帐号、密码,不将本校网络资源内容擅自外传。
九、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内容;在校园网上,浏览网页、查找资料时,请不要做恶意的破坏或删除操作。
十、 严禁使用计算机在互联网上浏览不健康网站;不得利用办公计算机在各论坛上发表违法言论;不得利用网络披露他人隐私或进行人身攻击;一经发现,学校将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维修工作及费用由使用者承担。
1.管理不善,如碰撞、挤压、被盗等造成损坏或丢失者。
2.在计算机上擅自安装软件,引起计算机病毒、系统冲突等各类故障者。
3、自行打开机箱进行维修,并擅自增减硬件设备者。
4、因操作不当或非熟练人员使用而造成计算机无法使用者。
十二、本制度从XX年十月二十六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学校校长室。
头桥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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