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管理条例2022年5月实施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将于17年5月实施,那么,下面就随第一范文网小编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由于其数量多,分布广,已经成为广大居民日常消费渠道之一,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经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将于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租房给“黑作坊” 房东将受罚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小食杂店实行登记证管理,食品小摊贩实行备案卡管理。登记证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按照规定核发,备案卡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放。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小摊贩应当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登记证或者备案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小作坊、小餐饮还应当公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房屋出租人不得提供出租房屋给承租人用于进行非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用于非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仍提供出租房屋给承租人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不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报告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作坊食品”不得声称

  有保健功能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有效期三年。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下列食品:乳制品、饮料(含饮用水)、调和食用油、配制的酱油、配制的食用醋、用酒精勾兑的白酒等高风险食品;专供婴幼儿、病人、孕产妇等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法律、法规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食品。

  食品经营登记证有效期三年。小餐饮经营者不得经营裱花蛋糕、生鲜乳制品、生食水产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经营的食品。小食杂店经营者不得经营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经营的食品。

  食品小摊贩应在规定地点时段内从事经营活动

  哪些地方可以摆摊?《条例》提出,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后,确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小摊贩经营地点和时段,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食品小摊贩应当持身份证明、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向经营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备案并领取备案卡,备案卡有效期一年。食品小摊贩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地点和时段内从事经营活动。食品小摊贩不得在设区的市、县(市)城区的幼儿园、中小学校门外道路两侧一百米范围内经营。

  列入“黑名单”

  三年不能生产经营食品

  《条例》提出,遵循便民原则,简化登记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小摊贩等提供便利服务,不得收取费用,不得指定中介服务机构。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小摊贩黑名单制度,对有违规行为拒不改正且情节严重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小摊贩生产经营者,在吊销其登记证或者备案卡的同时,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列入黑名单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小摊贩的生产经营者三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食品小摊贩没有备案卡

  可罚500元

  违反规定,未经登记擅自从事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生产经营活动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食品小摊贩未取得备案卡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食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隐瞒真实情况或者以提交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小摊贩登记备案的,或者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登记证或者备案卡的,由登记或者备案机关吊销登记证或者备案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当事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登记备案。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A.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用于非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仍提供出租房屋给承租人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B.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不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报告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C.未经登记擅自从事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生产经营活动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D.食品小摊贩未取得备案卡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原创文章,作者:fanwen,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fanwen.hongwu.com/68545.html

(0)
上一篇 2022年11月9日 上午10:16
下一篇 2022年11月9日 上午10:19

相关推荐

  • 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推荐的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欢迎大家阅读…

    条例 2022年11月15日
  • 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文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出台的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于20xx年3月1日起实施,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 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9号   《江…

    条例 2022年7月8日
  •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了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条例 2022年12月26日
  • 《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条例》全文

      为了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制定了《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条例》,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不动产…

    条例 2022年11月9日
  •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现行的《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根据20xx年4月21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的,…

    条例 2022年9月30日
  • 事业单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事业单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总则   第一章   第一条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具体规范。事业…

    条例 2022年7月21日
  • 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意见

      下面是第一范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意见,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称&ld…

    条例 2022年9月16日
  • 广东省岭南中药材保护条例

    广东省岭南中药材保护条例   为了加强岭南中药材保护,规范利用岭南中药材资源,促进中医药持续健康发展,广东省以地方立法形式颁布《广东省岭南中药材保护条例》,于20xx年3月1日起正…

    条例 2023年8月18日
  • 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全文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推荐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希望大家喜欢。   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城市绿化管理,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城…

    条例 2022年8月11日
  • 《江苏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全文)

      《江苏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于20xx年12月2日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xx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下面是条例详细内容。 江苏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

    条例 2022年8月22日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