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古城济南悠久的历史文化,展示独特的泉城风光和人文精粹,为更准确、更全面地反映泉城风貌,特向社会征集有关济南的老照片,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征集范围
19xx年之前拍摄的济南照片。
二、要求
1、照片色彩不限,大小不限,材质不限。
2、每张照片要配有简要说明(时间、地点、人物、内容、作者等要素)。
三、照片的使用、处理
1、采用的照片将用于编写史志书籍、补充历史档案及宣传、展示。
2、所采用的照片,将根据照片的拍摄年代、拍摄质量等,对提供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刊印、展出图片时对图片拍摄者、收藏者或提供者予以署名。
4、照片经翻拍、扫描处理后,原件将退还提供者本人。
5、作品凡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提供者自负。
6、所采用照片我办用于其他对外宣传、印制画册等活动,不再另付稿酬。
四、提交方式
照片既可以是直接提供纸质照片,也可以是数码文件。
纸质照片邮寄地址:济南市xx区xx大道1号xx大厦14层 C区1425室(邮编:)
数码文件邮至:
电话:
联系人:
济南市xx办公室
20xx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