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使公司总值星的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公司安排总值星每日一名,以公司课级(含代)以上干部每月轮值,人事课在每月月底前将值班名单排定,并转交相关人员一份。
三、总值星值班时间为每日8:00至夜晚逐楼清馆完毕为止。
四、总值星的工作职责如下:
1、对当天商厦突发事件的协调、指挥和处理。(包括:停水、停电、失火、闹事、政府机构突然来访等)
2、执行定时、定点的巡视,依公司各项管理办法及各单位不同人员的职责,监督并记录工作是否完成。
3、对于影响商厦正常营运和安全的一切事项,进行本部门或跨部门的协调。
五、总值星当日值勤范围,除特殊情况下,均应留守在商厦中待命,若遇急事外出,须经最高主管核准后寻得代理人,才的离开值勤区域。
六、总值星的职权范围不得超越其本身职务所定的职权权限,若遇上级主管外出,则由总值星代为处理,事后须向当事主管或上级主管汇报,并取得同意。
七、值班当日发生的各类事件若须跨日完成,总值星须详细将事由填写在清馆日志上,并交办次日总值星完成。
八、当日总值星须详细了解前一日值勤情况,检查前一日工作是否完成或继续跟催。
九、清馆日志在每晚清馆结束后须放置在保安室,方便次日总值星领取,当日总值星须检查前日情况并随时准备总经理抽查。
十、上述管理办法若有遗漏之处将随时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