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被雇佣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今有甲方夫妇因工作繁忙,特聘请乙方为甲方做家政工作,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内容
1、看护小孩:早、中两餐,根据甲方要求喂牛奶、水果、水等辅食; 天气好带小孩下楼一到两次; 处理小孩个人卫生,夏天给小孩洗澡等; 细心照顾小孩;不能在无人看护下让孩子独自玩耍睡觉; 对孩子有耐心,多和孩子沟通、商量,交流时语气轻柔缓和,多 鼓励孩子; 对孩子安全负责,孩子哭闹时不能打骂孩子; 教孩子识物,陪孩子玩玩具,带孩子做游戏; 2、家务:指室内卫生清洁,在有甲方家人陪伴小孩的时候进行。
二、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
1、工作时间每天7:00时至18:00时; 2、每周可休息 2 天; 3、工作地点以甲方家为主,乙方家为辅,小孩吃饭、睡觉、玩耍在甲方家,乙方爱人在家,乙方吃饭时间可带小孩去乙方家。
三、工资
1、工资为1500元/月,甲方于每月初3日之前付给乙方前一个月的工资。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上述内容提供服务; 2、甲方有义务按时支付服务费用(工资); 3、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权利,不得歧视虐待乙方; 4、第一个月为试用期,工资按人民币1500元/月,试用期间双方都有权提出不做或不要,甲方要结算工资给乙方及乙方要交还甲方物品; 5、甲方发现乙方患有疾病等不适合继续看护小孩的情形,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6、被聘期间乙方如有行为不端或虐待孩子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7、甲方如发现乙方有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或不胜任家政服务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甲方若发现乙方在工作时间干乙方私活,首次发现警告,再次发现扣除当月工资并有权解除合同。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自觉履行上述工作内容,; 2、乙方在工作期间须外出,应通知甲方;要休假, 应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友好确定; 3、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则需提前30天与甲方续签合同,乙方不得擅自不辞而别,否则,甲方将追究其违约责任; 4、经调查属于乙方原因导致孩子安全、失火、失窃及其他事故的,乙方负法律责并作经济赔偿; 5、不得随便翻拿甲方家中物品,以免发生纠纷,如有偷窃等违法行为,经查属实,将送相关部门处理; 6、不得参与甲方家庭及邻居纠纷; 7、乙方提供本人正确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个人联系电话及家庭联系方式给甲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签名)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乙方:(签名)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