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司法厅部署,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法律保障职能的作用,进一步落实“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深化服务基层工作方式,我局在去年10月份建设了“xx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去年我们以公证处搬迁为契机,在原有楼下七间办公房的基础上,重新建设了一个大厅,全部对外开门,建成面积约300多平米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我们提出了“五加二,大开门”的服务模式――就是依托人民调解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两翼”,加上“信访接待、社区矫正、法律顾问、普法宣传、法律咨询”五个工作室。 每个窗口都有一个“三字”主题,以突出司法行政服务群众的文化思想。
二、主要窗口运转情况
1、医疗调解中心。半年多来,“中心”已显示了服务成效。特别是医疗中心,已成为我县化解医疗矛盾纠纷的重要阵地。五个多月来,医调会共接待来访100多人次,接受医疗纠纷案件23起,成功调解17起,调解成功率72%,其中重大案件10起,成功调解9起,调解成功率90%,调解最高金额8.2万元,最低金额3.6万元,平均金额5.9万元。调解范围从县城医院扩大到、宜山、钱库等医院。得到政府与社会的普遍好评。
同时,这个窗口还是县人民政府的“大调解指导中心” 为请求人民调解的当事人联系指定调委会调解,或在中心现场调解。包括诉讼调解、医患调解、交通事故调解、110接警调解等的联系、协调、宣传等工作。
2、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发挥法律援助窗口服务职能,分别采取律师轮流值班、配备专职援助律师、建立社会志愿者队伍、与村居工作站(点)联系、网络视频服务平台等措施,取得较好效果。半年来,已援助200多件。特别是农民工讨薪服务、拥军服务、非法集资各类会案后期法律援助服务、群体性信访法律援助、为四川等外地民工援助、为环卫工人请求社会保险待遇的法律援助案件等,并及时化解矛盾,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3、普法宣传窗口。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宣传,我们把普法 宣传的主要体放到中心,包括《法治网》、《今日法治报》、《xx普法》杂志三个编辑部一起放到窗口,把有关普法宣传资料也放在窗口,方便了社会群众。
4、社区矫正管理窗口。主要是为了方便社区矫正对象与归正人员前来咨询,了解情况,与基层所及有关乡镇与村居的联系,劳动与学习组织,部门工作协调等服务。接受对社区矫正对象、归正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反映。听取有关工作意见与要求。上下联系等服务。
5、法律顾问窗口。我们把“政府法律顾问团”“企业法律顾问”与“一村一法律顾问”三块组织梱在一起,放到窗口。一方面是为律师与法律服务工作者设一服务平台,另一方面也是为企业与村居民及其他社会群众提供一个“法律顾问”联系平台。也是为妇女与老人维权服务的一个窗口。
6、法律咨询窗口。主要是在线或现场解答来电、来访法律咨询。主要由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公证处所设的窗口。主要是宣传与介绍法律服务业务与咨询,同时还要为以后争取开展司法鉴定打基础的。
7、来信来访窗口。主要是与值班室联在一起,面对来司法局上访、联系、求助、投诉等服务的。
以上窗口的设立,方便了群众,强化了服务,树立了形象,改进了作风。应该说是受到社会好评的。
三、其他工作情况
一是建立了司法分局。利用“扩权强镇”之机,在设立全省首个镇级司法分局,通过招聘协理员、选派骨干工作人员,充实人员力量,目前共有14名工作人员;分局长得到高配。设综合股与业务股,并设普法、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与法律服务专项职能办公室。通过多方联系、多次选址,确定分局办公地点,目前已经装修完毕,共 230多平方米, 11个办公室。司法分局将建设成为全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龙头。
二是重视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观美、藻溪两个司法所建设,面积均超200平方米,成为我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模板;为全部司法所配备了传真机、打印机、照相机等办公设备,今年再为5个司法所配备了执法用车,现在14个直派司法所中有10个司法所配备了交通工具,司法所地位得到提升。
三是大调解工作情况。去年底,温州市委确定在我县进行大调解试点,司法行政部门作为重点职能部门,已进行了一系列工作。主要是几项措施:一是县建立大调解联席会议,二是建立大调解专家委员会,三是设专门大调解协调中心,四是开展“320”调解激励评比机制,五是建立大调解资金,(人均一元到司法局,十个大镇不少于10万元),六是举行大调解启动仪式,七是重点部门建立调解工作机构与人员,八是乡镇与办事处建设立调解联调中心与分中心,村居调解室,九是建立调解工作目标管理机制,十建设信访与调解大楼。、
四是文化建设。结合实际,将司法行政系统的文化建设和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相结合,围绕“建文化、树形象、聚合力、促工作”目标,积极构筑精神文化、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四位一体”的司法行政文化体系:即以精神文化为引领,坚持抓好宣传载体和廉政文化建设,力促文化宣传提思想;以物质文化建设为基础,完成法律服务大厅文化、法制文化庭院文化、法治主题长廊文化、司法行政综合文化建设,力促改善条件谋发展;以行为文化建设为形象,抓好礼仪文化、活动文化和关怀文化建设,力促作风改进强队伍;以制度文化建设为支撑,不断完善首问负责制、工作例会制和机关管理制度,力促管理跟上达规范。
我局主要做好了“四项建设”:一是以精神文化为引领。做好“法治”报、“法治网”、《xx普法》杂志三大自办宣传阵地,做好文化宣传载体建设;挖掘廉政文化建设资源,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二是以物质文化为基础。以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为契机,融入文化建设,形成“大厅文化”、“庭院文化”、“长廊文化”、“综合文化”。三是以行为文化为形象。统一干部职工服装,佩带徽章、工作证等方式加强礼仪文化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加强活动文化建设;改善干部职工的办公、医疗保健、培训等状况,加强关怀文化建设。四是以制度文化为支撑。完善首问负责制、工作例会制等各项管理制度,做到制度上墙。
四、几点不足及打算
一是宣传还不够。有不少群众还不了解,有的还不知道“中心”的作用。
二是机制还不力。内部人员的积极性问题,值班责任问题,服务质量问题,有时衔接还不好。
三是协调还不好。主要是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系、与乡镇的联系以及内部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与法律服务所的联系等有的还跟不上来。
四是条件还不佳。如当中五间本来应该从内开走廊的,但这房是危房不敢开,所以这样不大方便。场地也还不大。
下一步我们要在这次参观学习萧山经验为契机,按照吴部长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中心建设,配置一些配套设施,如触摸视频,宣传设施,强化信息化的要求,做好其他功能的整合,加强人员的优化组合等,把服务链延伸到分局与司法所,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的综合服务职能,进一步完善联运机制,健全制度建设,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