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合同法》、《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所属位于 发布广告事宜,一致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场地位置:
甲方合法拥有的 ,该位置提供给乙方经营商业广告的招商及发布。
二、规格及发布形式:
规格尺寸:具体见本合同附件—-设置广告点位置。
发布形式――霓虹灯。
三、发布限期:
发布期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工期:
1、甲方于 年 月 日前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场地的产权、使用证明等报批所需资料给乙方。
2、乙方负责于 个月内办理户外广告的有关审批手续,并于手续办理完毕后完成广告牌制作。
五、场地租金、保证金、电费及其支付方式:
1、场地租金:
A、合同签订后至 年 月 日前为免租期(含发布公益广告),若此期间乙方发布商业广告,租金由发布即日起计算;
B、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年场地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元正);
C、从第三年开始直至到合同结束,每两年租金递增 ; 合同编号:F、如租约到期双方有意继续合作,租期将自动延长。
2、缴纳方式:
A、每年租金分 期,按 为一期进行支付;
B、首期租金乙方于广告发布前一周内支付,以后按季度提前一周支付。
3、电费按国家供电部门有关收费标准,每月按照实际使用功率由乙方于每月 号前向甲方缴纳。
4、本合同签定时乙方向甲方交纳 元整(即 元正)场地保证
金。若本合同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始执行或执行后正常终止,甲方于本合同终止后 天内将场地保证金退回乙方。若本合同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始执行,则甲方于 年 月 日前退回乙方所缴纳的场地保证金。
5、甲方收到各项款项同时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收款发票。
六、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甲方于 年 月 日前提供有关土地产权使用证明等资料给乙方进行办理可发布户外广告发布的有关政府手续。
2、提供用电电源到广告牌面,协助乙方施工及发布的正常使用。
3、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施工手续。
乙方责任
1、支付合同约定相关款项。
2、提供广告画面内容给甲方备档。
3、合同期内,广告牌的制作质量由乙方负责,负责广告牌的日常管理、维修和保养,按照消防条例要求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保障用电安全。广告设施归乙方所有。
4、乙方发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电费按电表实用数由乙方与甲方管理处结算。
七、免责条件
1、因政府征用、政策变更、市政工程、战争、地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广告位正面前方向有新的建筑物遮挡广告的发布效果,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双方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合同自然终止且互不承担责任,双方于十天内结算相关费用。
2、若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可发布户外广告的有关政府手续的办理,双方视办理上述手续的具体情况进行协商,若协商无法达到一致意见,则本合同书即时终止,双方不负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合同条款,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承担法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2、乙方未依照合同规定准时缴纳租金,按年度租金的 /天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若超过 天仍未支付租金,则本合同终止,甲方收回本合同出租的场地,合同保证金不予退回。
3、合同生效后,如有第三方就该广告位置向乙方主张所有权或使用权,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因此所增加的一切费用。
九、合同期满与终止
1、本合同发布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承租,应在期满前 天向甲方提出申请,重新签订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受优先续约权。
2、如租约到期双方有意继续合作,租期将自动延长。
3、发布期满后,若双方不再继续合作,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甲方于 天内退还,乙方于合同终止后 天内拆除广告设施。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保密协议
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雇员除外)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一式肆份,自签字盖章日起生效,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上述合同条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如有变动,变动条款需经双方盖章确认方才生效。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