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工作会议讲话

  农村低保工作,直接关系到贫困群众的生存权,是我国党和政府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下面是第一范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农村低保工作会议讲话,仅供参考。

农村低保工作会议讲话(一)

  同志们:

  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也是当前我区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今天召开的这次会议,主要就是安排部署我区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全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重要意义

  今年7月11日,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是一件划时代的事件,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的极大关心,是继取消农业税后出台的又一重大惠农政策。不断推进和完善农村低保工作的健康发展,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步骤和措施,同时,也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是顺民意、得民心的一项重要事业。我区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把这项惠及贫困群众的好事抓紧抓实,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二、狠抓落实,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开展

  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自治区、来宾市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协调开展。

  (一)严格核实对象,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经调查,我区共有农村贫困对象 9618户、36087人。这部分贫困对象今年要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申请审批工作程序要求,及时收集保障对象的相关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户主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和相片、享受农村低保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等),确保申报材料不重、不漏、真实、准确、齐全。同时,要认真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报乡(镇)政府审核后,务必于9月25日前将有关材料和审核意见报区民政局审批,确保我区今年10月份能顺利发放低保金。

  (二)严格资金管理,切实保证资金运行安全。我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主要来自财政拨款,资金管理上要高度重视,一定要落实制度,堵塞漏洞,从严要求,从严管理,绝不允许发生挤占、挪用、截留和虚报冒领等任何问题。对于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要完善资金监督机制,切实解决重资金分配、轻监督管理的问题。财政、民政等部门要定期检查、监督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使用和发放情况,确保资金安全运行,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三)严格审批程序,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村委会核实、乡(镇)政府审核,区民政局审批、村(居)委员会张榜公示,发放低保证和保障金等工作程序,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工作。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玩忽职守、贪污、挪用、冒领和扣押农村低保金等情况出现。对在工作中的失职、渎职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提高低保工作水平。市政府出台的《**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暂行办法》,明确规范了申请、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环节。各乡镇要依法办事,及时受理农村困难群众的低保申请,区、乡要分别建立完整的农村低保对象档案,强化痕迹管理;要加快农村低保工作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农村低保工作网络化管理,增强低保工作的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

  (五)加强宣传教育,切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重要意义,宣传党和政府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关心,宣传农村低保制度的政策、规定,让这一惠民工程进村入户、家喻户晓,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农村困难群众,支持农村低保工作。要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农村低保工作实施情况,公开保障标准、审批程序和补差金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为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农村低保工作是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农村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按照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同、基层落实的要求,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全区农村低保制度顺利实施。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成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的主要领导任成员,切实加强对农村低保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的人员专门负责农村低保工作。要把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目标,制定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层层抓好落实,做到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具体、责任明确、保障有力。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必须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随时掌握工作进展,加强指导,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要积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及时、准确地完成摸底调查和审核上报工作,为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是民政部门要全面履行职责。民政部门要把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作为当前民政工作的首要任务,充分发挥低保工作主力军的作用,深入群众,搞好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和准确掌握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情况,切实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要牵头做好农村低保的组织实施工作,全面履行好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等方面的职责;要加强请示报告,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部门的支持配合,为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是要切实加强基层管理力量。做好农村低保工作,关键在基层。当前我区各乡镇只有1到2名民政助理,管理力量十分薄弱,难以适应农村低保工作的需要。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基层管理力量建设,整合乡镇行政资源,充实管理力量,努力提高管理水平,确保低保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要落实专职或兼职人员,将工作职责落实到位到人。要合理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给予农村低保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要配备低保专用设施设备,将农村低保对象的所有信息全部录入计算机,实行数据库管理。要加强对农村低保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增强低保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干部做好民政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广大低保工作者要加强学习,准确把握农村低保工作的政策要求,熟练掌握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扎扎实实为低保对象服务。

  同志们,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让我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高标准、严要求,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xx大顺利召开!

  谢谢大家!

农村低保工作会议讲话(二)

  同志们:

  县政府决定召开本次全县农村低保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农村低保会议精神,抢抓机遇,扎实工作,全面推进我县农村低保工作,着力改善民生问题,保障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财力的增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生问题,通过一系列的便民、利民的惠民政策,强力推进扶贫攻坚,不断加强社会救助,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但由于全县农村贫困面大,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地方财力拮据,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十分有限,与群众的愿望、与和谐社会的要求差距较大。因此,抢抓中省政策机遇,做好农村低保工作,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显得更为紧迫和重要。

  (一)做好农村低保工作是构建和谐汉阴的重要基础。党的xx大把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写进了党章,把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作为全党、全国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关注民生民利,更加注重公平正义,努力促进社会和谐成为新形势下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和谐社会的显著特征是公平正义、安定有序。只有帮助贫困人口稳定解决基本生活问题,进而实现脱贫致富,缓解发展差距,才能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做好农村低保工作,有助于改善农村弱势群体和贫困群众的生活状况,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缓和社会矛盾,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做好农村低保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社会公平的具体体现。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各级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首先要维护每个人的生存权。如果贫困群众吃不饱、穿不暖,基本生活无法保障,就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社会公平也难以体现。在社会各阶层中,农民生活最苦,生存环境最差,理应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和照顾。农村低保实际上就是农村困难群众的一条“生命保障线”,政府通过必要的救助,保障农村贫困群众衣食无忧,可以让农村困难居民从此和城镇困难居民“同享一片蓝天”,让他们平等地享受到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实施农村低保既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需求,更是各级政府的当务之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有义务、有责任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工作,切实解决好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三)做好农村低保工作是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我县自然条件差,历史欠账大,贫困面还比较宽。目前,全县未脱贫人口还有5万人,五保对象3500人,年人均纯收入在693元以下的还有2.7万人,他们的生活还相当困难,加之我县自然灾害频发,每年因各种灾害需要救助的人很多,救助对象多,且居住分散,保障资金发放难度大。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必须率先解决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实施农村低保制度,对因病、残疾、年老体弱等原因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给予稳定的生活救济,保障农民群众逐步过上宽裕的生活,既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又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因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实施农村低保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当前农村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下定决心,加大投入,扎实推进。要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规范程序,公正办事,尽力让最需要保障的人都能享受到低保政策的阳光。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农村低保工作各项工作

  全县实施农村低保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的任务,省市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实现全覆盖的目标,保障资金从10月1日起按季度发放到农村贫困群众手中。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这次会议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确保农村低保制度全面实施。

  (一)科学制定标准,实行分类施保。科学合理制定农村低保标准是实施农村低保的重要依据。如果标准过高,财政难以承受,也容易使一部分人产生依赖思想。如果标准过低,不能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低保制度就达不到保障效果。按照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公布的温饱线(即年人均纯收入693元)的要求。根据我县农村居民吃饭、穿衣、医疗、上学,适当考虑用电、燃料、通讯等费用的实际,县上确定今明两年我县农村最低保障标准不低于693元,补差标准年人均补助不低于300元。根据前期摸底测算,全县总的保障人数应控制在农业总人口的10%以内。由于川道、浅山、中山、后高山等不同的自然条件,农民人均收入差别较大,享受农村低保的人口比例应有所区别。我们确定川道的平梁、城关、涧池、永宁、蒲溪、双乳六乡镇控制在总农业人口的9%以内;浅山的观音河、龙垭、铁佛寺、田禾、漩涡、汉阳控制在总农业人口的10%以内;后高山的酒店、双河口、铜钱、石条街、上七、双坪控制在总农业人口的12%以内。同样在温饱线以下,农村贫困居民的实际贫困程度差异很大,为此,我们在执行中一定要分类施保。对痴呆傻残等民政救济对象要予以重点保障,补差标准相对要高;对生存环境恶劣或因其他原因致使生活暂时难以维系的一般贫困户也要纳入保障范围,但补差标准应该偏低一些。已享受农保五保待遇的不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分档补差一定要简便易行,不可太多太细,难以操作。

  (二)合理确定对象,务求应保尽保。保障对象的界定是低保工作的核心。农村低保对象的确定要求以家庭收入为依据,但是实际上家庭收入的核算很难操作。农村贫困居民量大面广居住分散,派干部逐家逐户计算家庭收入不太现实。农村家庭收入结构比较复杂,即就是核算出了家庭收入,其准确性和可靠性也很难把握。为客观真实反映家庭收入情况,合理确定农村低保对象必须把握以下环节。首先要依靠群众。村民民主评议要把握好参与人员范围,人员过多,人多嘴杂意见难以集中,人员过少,评议结果很难保证准确、公允。因此,村民民主评议要由村干部及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共同参与,人员7—9人为宜。决不可能搞村干部等少数人说了算。其次要正确对待本人申请。农村低保原则上要求户主本人申请。实际上,农村好多智障、残疾群众,他们是最穷、最需要帮助的人,对他们来说书面申请有困难。如果单以本人未申请就不纳入保障,势必造成最需要帮助的人得不到帮助,这就违背了农村低保制度的初衷。因此,对无申请能力的,村委会要代为申请,乡镇民政所对这类情况一定要底子清、情况明,确保既不漏人又不出现冒名顶替。第三要严格审批公示。村民评议出的结果一定要张榜公示,公示有异议的要入户核实家庭收入。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委会盖章和村民评议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后上报乡镇政府。在整个过程中,都要接受群众监督,坚持“申请低保必过群众关”,既要防止人情低保,又不能漏掉最需要保障的人,做到应保尽保。

  (三)落实配套资金,规范资金管理。做好资金保障和管理,是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关键。一要稳定资金来源。农村低保所需资金由中省市县财政分级负担。为确保农村低保有稳定的资金来源,省上要求,市县财政必须分别按上年可用财力的1%安排农村低保资金,这是一条刚性政策规定,县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大协作力度,严格按省上规定将配套资金筹措到位。二要规范资金管理。县财政部门要按照下一年度的资金需求,足额安排好农村低保资金预算,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凡按预算列入低保专户的资金不准挪作他用。要完善资金管理和监督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规范资金运作程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障资金安全运行。三要实行社会化发放。要严格规范低保资金发放,由民政部门将农村低保登记审批名册和拨款报告提供给财政部门。经复核后,由财政部门将低保资金直接拨给农村信用社,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资金按季度足额发放到户。农村信用社要积极为农村低保户提供及时、周到、便捷的服务,通过开设代理网点、增设低保专门窗口等办法,确保低保资金方便、快捷地发放到低保户手中。低保户领取保障金原则上不准代领,对确因年老体弱、智障、残疾的对象,可由乡镇民政所委托村委会代领。

  (四)健全工作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农村低保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只有加强规范管理,严格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才能确保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真正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各乡镇要积极适应低保工作需要,严格执行《汉阴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确保低保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操作办法要简捷,具体制度设计要周全。在操作程序上都要有责任人、有档案记录。要坚持阳光操作,做到审批政策、申请对象、低保标准、救助水平四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各乡镇要通过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农村困难家庭基本情况,并分类排队、登记造册,建立贫困家庭档案,录入电脑,实行信息化管理。在对象管理上,要分类实行动态管理,对孤寡呆残的保障对象,其家庭成员收入变化不大,只需随时掌握增减员情况,实行长期保障,可两年审核一次;对于一般保障对象实行半年审核一次。经核实其家庭人均年收入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应及时停止保障。切实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资金有升有降”。

  三、强化责任,确保我县农村低保工作平稳推进

  农村低保工作,直接关系到贫困群众的生存权,意义重大,必须要落到实处、见到成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树立责任意识,倾注精力,精心策划,周密安排,狠抓落实。

  一要强化政策宣传。农村困难群众大都居住分散,交通不便,信息不灵,这给开展农村低保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宣传、广视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低保的各项政策,真正让农村低保这一惠民政策进村入户、深入民心。各乡镇和民政部门要结合实际,通过印发宣传单、选派联络员、召开村民会议、办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宣传低保政策、条件和程序,把低保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真正让农村广大群众熟悉政策,了解政策,积极参与。

  二要夯实工作责任。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维护和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乡镇长既是农村低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更是农村广大困难群众的代言人,务必要把这件实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共同做好相关工作。民政部门要加强指导、精心组织,将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制度作为当前民政工作的首要任务,下大力气抓紧抓好。财政部门要抓好资金落实,及时足额落实农村低保资金。监察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农村低保公平、公正实施。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扶贫、农业、统计等部门要主动配合民政部门,准确提供农村贫困户扶贫档案和资料,做好保障对象的核查工作,协助做好保障对象和家庭收入的核定工作。要教育各级干部特别是乡、村干部认识到农村低保是一种义务和责任,要把实施农村低保作为广施爱心的具体行动,带着对贫困群众的真挚感情做好农村低保各项工作。对象确定要公平、公正,分档补助要注重实际,工作程序要简单快捷、方便群众。

  三要完善工作机制。农村低保工作由乡镇、村两级来具体组织实施。各乡镇要充分考虑工作需要,进一步整合人力资源,建立强有力的农村低保工作班子。民政部门和各乡镇都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指导各村委会组建低保评议小组,指定专人管理,构建起规范的管理平台。要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同时,要切实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四要加强监督检查。农村低保金是贫困农民的“救命钱”,必须不折不扣地用在最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身上。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优亲厚友和人情低保等现象要及时予以纠正,对工作人员参与套取低保资金的一定要从严查处。民政部门要加强业务检查,确保农村低保工作流程正确、措施到位、进展顺利。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公布监督电话,尽力为群众政策咨询、来信来访和监督举报提供方便。

  同志们,做好农村低保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希望大家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为动力,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尽职尽责,扎实工作,把党和政府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帮助困难群众切实解决基本生活问题,为构建和谐汉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农村低保工作会议讲话(三)

  同志们:

  在党的“xx大”刚刚闭幕之际,县委、县政府召开这次全县农村低保工作会议,就全县全面推进农村低保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实际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早在今年6月中旬,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农村低保工作会议,提出要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实现人人无饥寒的目标。9月中旬和10月下旬,省市分别召开了农村低保工作会议,出台了《陕西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要求从今年年底起,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93元的所有农村居民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面对紫阳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的现状,抢抓中省机遇,做好农村低保工作,解决好民生问题,保障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显得更为迫切和重要。刚才,上面各位讲了很好的意见,请大家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来,随着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财力的增长,县委、县政府对民生问题尤为重视,通过一系列的便民、利民的惠民政策,强力推进扶贫攻坚,不断加强社会救助,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但是,由于我县农村贫困面大,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社会保障基础比较薄弱。做好农村低保工作,保障好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做好农村低保工作是构建和谐紫阳的重要基础。党的“xx大”把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写进了党章,把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作为全党、全国工作的重要内容。更加关注民生民利,更加注重公平正义,加快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促进社会和谐成为新形势下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和谐社会的显著特征是公平正义、安定有序。只有帮助贫困人口稳定解决基本生活问题,进而实现脱贫致富,缓解发展差距,才能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做好农村低保工作,有助于改善农村弱势群体和贫困群众的生活状况,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缓和社会矛盾,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做好农村低保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社会公平的具体体现。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各级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首先要维护每个人的生存权。贫困群众首先面临的就是生存权,如果贫困群众吃不饱、穿不暖,基本生活无法保障,就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社会公平也难以体现。相对而言,在社会各阶层中,农民生活最苦,生存环境最差,理应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和照顾。农村低保实际上就是农村困难群众的一条“生命保障线”,政府通过必要的救助,保障农村贫困群众衣食无忧,可以让农村困难居民从此和城镇困难居民“同享一片蓝天”。让他们平等地分享到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实施农村低保既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需求,更是各级政府的当务之急。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牢记执政为民的宗旨,从促进社会公平、增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出发,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工作,切买解决好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努力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三)做好农村低保工作是紫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我县自然条件差,历史欠帐大,贫困面还比较宽。目前,全县未脱贫人口还有7.5万人,五保对象3439万人,年人均纯收入在693元以下的还有3万多人,他们的生活还相当困难,加之我县自然灾害频发,每年因各种灾害需要救助的人很多,救助对象多,且居住分散,保障资金发放难度大。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必须率先解决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实施农村低保制度,对因病、残疾、年老体弱等原因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给予稳定的生活救济,保障农民群众逐步过上宽裕的生活,既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又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实施农村低保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当前农村工作一项重要任务,下定决心、加大投入,扎实推进。要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规范程序,公正办事,把农村低保这碗水端平,尽力让最需要保障的人都能沐浴到低保政策的阳光。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农村低保各项工作

  在全县实施农村低保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的任务。全县工作目标是:在全县范围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在12月底前将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93元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保障标准由原来的625元提高到693元,保障人数由原来的1.5万人增加到3万人。保障资金从1 0月1日起按季度发放到农村贫困群众手中。人员增幅大,工作要求高,各乡镇一定要按照这次会议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确保农村低保制度全面实施。

  (一)科学制定标准,实行分类施保。科学合理的制定农村低保标准是实施农村低保的重要依据。保障标准既不能过高,也不能太低。如果标准过高,财政难以承受,也容易使一部分人产生依赖思想。如果标准过低,不能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低保制度就达不到效果。按照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公布的温饱线,即年人均纯收入693元的要求,省政府要求按照不低于693元确定保障标准。根据我县农村居民吃饭、穿衣、医疗、上学,适当考虑用电、燃料、通讯等费用,县上确定今明两年我县农村最低保障标准不低于693元。补差标准年人均补助不低于300元。根据我县实际,保障人数控制在农业总人口的10%以内。由于低山、中山、高山等不同的自然条件,农民人均纯收入差别较大,享受农村低保的人口比例应有所区别。各乡镇可以根据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纳入保障的人口比例。同样在温饱线以下,农村贫困居民的实际贫困程度差异很大。为此,我们在执行中一定要分类施保。对痴、呆、傻、残等民政救济对象要予以重点保障,补差标准相对要高;对生存环境恶劣或因其他原因致使生活暂时难以维系的一般贫困户也要纳入保障范围。分档补差一定要简便易行,且不可太多太细,难以操作。究竟怎样分档,县政府实施意见明确,按月人均30元、2 5元、2 0元,年人均360元、300元、240元三个档次子以分档补助。由于农村居民家庭收入很难精确核算,具体执行中一定要以就近靠挡的方式给予差额补助。

  (二)合理确定对象,务求应保尽保。保障对象的界定是低保工作的核心。农村低保对象的确定理论上要求要以家庭收入为依据、但是实践中家庭收入核算很难操作。农村贫困居民量大面广,居住分散,派干部一家一户计算家庭收入不太现实。农村家庭收入结构比较复杂,即就是核算出了家庭收入,其准确性和可靠性都很难把握。但是村民群众之间祖祖辈辈在一起居住,谁家富、谁家穷村民最清楚。究竟怎样确定农村低保对象才算合理?首先要依靠群众,搞好民主评议。村民民主评议要把握好参与人员的范围,人员过多,人多嘴杂意见难易集中,人员过少,评议结果很难保证准确、公正。因此,我们要求,村民民主评议要由村干部及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共同参与,人员7——9人为宜。决不可光凭村干部说了算,那样势必会造成暗箱操作或优亲厚友等问题。其次要正确对待本人申请。农村低保原则上要求户主本人申请。实际上,农村好多智障、残疾群众,他们是最穷、最需要帮助的人,对他们来说书面申请有困难。如果单以本人未申请就不纳入保障,势必造成最需要帮助的人得不到帮助,这就违背了农村低保制度的初衷。因此,对无申请能力的,村委会要代为申请。乡镇社事办对这类情况一定要底子清.情况明,确保既不漏人又不出现冒名顶替。第三要严格审批公示。在申报和审批上,要坚持“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务求公正、公平、公开。对村民评议出的结果要进行第一榜公示,公示有异议的要入户核实家庭收入。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委会盖章和村民评议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后上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接到申请后,及时审核并进行第二榜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县民政局审批,经核查无误的,并监督村委会进行第三榜公示。在整个过程中,都要接受群众监督,坚持“申请低保必过群众关”,既要防止人情低保,又不能漏掉最需要保障的人,做到应保尽保。

  (三)落实配套资金,规范资金管理。做好资金保障和管理,是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关键。一要稳定资金来源。农村低保所需资金由中省市县财政分级负担。为确保农村低保有稳定的资金来源,省上要求,市县财政必须分别按上年可用财力的1%安排农村低保资金,这是一条刚性政策规定,市、县财政态度明确,将严格按省上规定执行。将保障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二要规范资金管理。县民政局必须按照下一年度的资金需求,足额安排好农村低保资金预算,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凡按预算列入低保专户的资金不准挪作他用。要完善资金管理和监督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规范资金运作程序,严禁克扣、转移、私吞、挪用、截留,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障资金安全运行。三要实行社会化发放。要严格规范低保资金发放,由民政部门将农村低保登记审批名册和拨款报告提供给财政部门,经复核后,由财政部门将低保资金直接拨给县农村信用联社低保专户,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资金按季度足额发放到户。农村信用联社要积极为农村低保户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通过开设代理网点、增设低保专门窗口等办法,确保低保资金方便、快捷地发放到低保户手中。低保户领取保障金原则上不准代领,对确因年老体弱、智障、残疾的对象,可由乡镇社事办委托村委会或监护人、包帮人代领。

  (四)健全工作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农村低保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只有加强规范管理,严格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才能确保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真正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各乡镇要积极适应低保工作需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确保低保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操作办法要简捷,具体制度设计要周全。在操作程序上都要有责任人、有档案记录。要坚持阳光操作,做到审批政策、申请对象、低保标准、救助水平“四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各乡镇要通过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农村困难家庭基本情况,并分类排队、登记造册,建立贫困家庭档案,录入电脑,实行信息化管理。在对象管理上.要分类实行动态管理,对孤寡呆残的保障对象,其家庭成员收入变化不大,只需随时掌握增减员情况,实行长期保障,可两年审核一次;对于一般保障对象实行半年审核一次。经核实其家庭人均年收入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应及时停止保障。切实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

  三、进一步加强城市低保的管理工作

  城市低保工作启动以来,县民政局和相关乡镇作了大量的工作,对我县城镇居民中的困难群体的生活困难问题,对我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我们要清楚的看到在城市低保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社区居委会不按程序申报上交矛盾,有人情保、关系保、交易保等不正常现象出现,甚至有把城市低保作解决矛盾平衡关系的“法宝”。违规操作,造成了一些不良影响,因此,请大家务必高度重视。一要严格按照省、市、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办法操作,做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二要坚持长期公示制度,对那些低保对象三榜公示的要实行长期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三要执行动态管理原则,做到能进能出,有升有降。四要加强资金管理,民政、财政监察经常性的对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处理。六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让老百姓都知道城市低保政策的内涵,避免不必要的上访和  。

  四、认真抓好灾民建房及农村减灾安居工程

  今年汛期以来,我县在连续遭受四次严重灾害中,共造成706户,2678人,20xx间房屋倒塌,造成危房4251间。面对灾情我们一手抓生产救灾不放松,一手抓经济发展不动摇,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力以赴抓重建。截止现在,已动工重建的占95%,竣工户数达50%。现严冬临近,我们必须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进一步落实帮扶责任,强化资金管理,加快工程进度。要突出重点,优先保证无自救能力的全倒户、特困户、军烈属,对确困各种特殊情况暂不能建房的,要采取租、借、投亲靠友和乡(镇)村闲置空房进行妥善安置,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病及时治疗,保证受灾群众能安全越冬,结合因灾倒房重建,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减灾安居工程试点,按照“自力更生为主,政府补助、社会帮扶为辅”的原则,要分类排队,保证重点,对象必须是今年4月调查摸底上报的在册困难户。在试点工作中,要集中解决无房户,茅草房户和地质灾害住户无可靠房屋住的问题,紧紧围绕防灾抗灾这个中心,按照“个人申请,村级评议,张榜公布,乡镇审核,民政局审定”的程序。一是搞好选址规划,坚持“三避一高”(避洪水、避滑坡、避泥石流,高地形),既要考虑减灾防灾要求,又要充分考虑承受能力。三是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工程进度。要实行“五个一”的办法(1、动员亲戚朋友借一点;2、动员帮扶单位和干部捐一点;3、国家补助一点;4、发动群众出工出力帮一点;5、通过银行贷一点。)重点加强资金、质量和进度三个环节监管。三是抓好补助标准兑现,对验收合格建房户原则上每间补助1500元,每户保证两间补助。要严格控制资金发放,确保专款专用,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力争在20xx年前全面完成农村减灾安居工程任务。

  五、全面做好今冬明春困难群众摸排工作

  紫阳是自然灾害频发县,频发的自然灾害给老百姓的生产生活造成了极大影响,冬令春荒是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的重要阶段,各乡镇要组织人力,认真摸排,详细掌握困难群众的基本情况,要掌握到户、到人。面上的群众生活问题有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金覆盖,只要我们把工作做细做实,不会出现生活问题。但是因灾造成的暂时生活困难户我们已不能忽视,对他们要做到情况清,底子明,分类排队,保证重点,措施到位。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对象,要采取投亲靠友,借陈还新,外出务工等形式解决生活困难。对困难群众冬令春荒需救济情况做出心中有数,确保困难群众生活不出问题。

  六、强化责任,确保我县农村低保工作平稳推进

  农村低保工作,直接关系到贫困群众的生存权,职责重大,必须要事事落到实处、件件见到成效。我们一定要全力倾注,精心策划,周密安排,狠抓落实。

  一要强化政策宣传。农村困难群众大都居住分散,交通不便,信息不灵,这给开展农村低保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各级宣传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低保的各项政策,真正让农村低保这一惠民政策进村入户、深入民心。各乡镇要结合实际,通过印发宣传单、召开村民会议、办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宣传低保政策、条件和程序,把低保知识普及到千家万户,真正让农村广大群众熟悉政策,了解政策,积极参与。

  二要夯实工作责任。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维护和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位乡镇长既是这项工作的责任人,也是广大农村困难群众的代言人,务必要把这件实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共同做好相关工作。民政部门要加强指导,精心组织,将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制度作为当前民政工作的首要任务,下大力气抓紧抓好。财政部门要抓好资金落实,及时足额落实农村低保资金。监察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农村低保公平、公正实施。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扶贫、农业、统计等部门要主动配合民政部门,准确提供农村贫困户扶贫档案和资料,做好保障对象的核查工作,协助做好保障对象和家庭收入的核定工作。要教育各级干部特别是乡、村干部认识到农村低保不是一种施舍,更多的是一种义务和责任,要把实施农村低保作为广施爱心的具体行动,带着对贫困群众的真挚感情做好农村低保各项工作。对象确定要公平、公正,分档补助要注重实际,工作程序要简单快捷、方便群众。

  三要完善工作机制。农村低保的基础工作都是由基层来完成的。这些工作既繁杂,又非常重要,必须有专人来管理。各乡镇要进一步整合人力资源,调整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要指导各村委会组建低保评议小组,指定专人管理,构建起管理平台。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此外,随着低保工作开展,日常管理任务量增大,管理成本增加,经费保障尤其重要。各乡镇要适当考虑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四要加强监督检查。农村低保金是贫困农民的“救命钱”,必须不折不扣地用在最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身上。县上将成立由监察、审计、财政、民政部门组成的督查组,巡回监督指导。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截留、贪污、挪用、优亲厚友和人情低保等现象要及时予以纠正,对工作人员参与套取低保资金的一定要从严查处。在发放过程中要保证足额、安全地发放到对象手中,对那些无自理能力的对象,民政干部要负责将低保金如数用在他们身上。民政部门要加强业务检查,确保农村低保工作流程正确、措施到位,进展顺利。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公布监督电话,尽力为群众政策咨询、来信来访和监督举报提供方便,确保农村低保公正无私、健康推进。

  同志们,做好农村低保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希望大家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尽职尽责,扎实工作,把党和政府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让困难群众早日得到实惠,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紫阳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农村低保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县委、政府决定召开全县农村低保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全省第十八次民政会议和全市农村低保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狠抓落实,确保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稳步推进、顺利实施。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长期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始终把做好农村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作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切实帮助农村困难群众解决吃饭、穿衣、安居等问题,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从20xx年开始,我县加大了对农村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和月人均10元的补助标准,对全县19240名农村特困群众进行了救助,对1456名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纳入定期定量救助,月人均救助60元。但由于财力等因素影响,我县农村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实施范围窄、覆盖面小、救助标准偏低,随意性较大、相当部份困难群众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助,难以满足众多困难群众的实际生活需要。加之我县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贫困人口点多面广的特殊县情,弱势困难群体在全县总人口中所占比重仍然很高,严重制约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全县还有未稳定解决温饱的绝对贫困人口43079人。这些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深山区、石山区、高寒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和交通不便、信息不灵的地方。从贫困现象的深层次成因分析,有生产发展条件较差导致的条件型贫困,有经济结构单一和增收渠道不畅导致的结构型贫困,有社会事业发展不足而导致的素质型贫困,有因灾、因病致残和丧失劳动能力而导致的灾害性贫困,多种贫困相互交织,共同存在,使我县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建立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任重而道远。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建立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重大机遇,建立起一套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长效机制,多手段、多举措抓好弱势困难群众的扶贫救助工作,以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契机,努力建立和完善我县农村社会救助体系。

  农村低保既是一项直接关系党和政府形象、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又是一项顺民意、得民心的德政善举工程。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继取消农业税后出台的又一重大惠民政策,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任务,是从根本上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缩小收入差距、缓和社会矛盾的重大举措。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传统农村社会救济制度的重大改革,是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基础,必将极大地提高农村社会救济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水平,真正构筑起贫困群众生活保障的最后防线。特别是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深入实施和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农村贫困群众尤其是农村老年人的生活保障问题日益突出,更需要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给农村特困群众基本生活以“兜底”的保障措施,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主动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把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解决好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抓实,让农民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不断巩固和发展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履职,切实增强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建立健全农村低保工作制度,把这项惠及贫困群众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开展

  我县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是一项十分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各乡镇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省、市、县关于农村低保工作的统一部署,抓紧建立和完善标准适度、资金落实、管理规范的农村低保制度,扎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稳步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开展。

  (一)准确核定保障对象,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准确核定低保对象,是农村低保工作的核心,也是首先要做好的基础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将我省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大家都知道,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和国家级的贫困县,农业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5.1%,农村现有绝对贫困人口占总人口的8.04%。市政府依据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监测数据,综合考虑20xx年底极端贫困人口数、绝对贫困残疾人数、未纳入供养新增加的五保人数、困难优抚对象和绝对贫困人口的分布情况等因素,确定了我县20xx年纳入农村低保对象人数为41238人。各乡镇要根据县政府下达的指标控制数准确核定辖区内农村低保人数,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根据不同的贫困状况、贫困原因、贫困类型,按照下达的指标控制数以家庭人均纯收入从低到高优先纳入保障范围。下达各乡镇保障指标人数既不能突破,也不能减少。

  (二)科学确定保障标准,切实保障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按照保障标准实施差额补助,是低保制度区别于传统社会救助的重要标志。科学合理地确定保障标准,是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关键环节。按照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绝对贫困标准的要求,我县今年农村最低标准定为年人均纯收入不低于693元,凡达不到标准的农村居民,按家庭年人均实际收入实行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差额补助,年人均补助标准不低于360元。为防止平均主义、懒汉思想的出现,要根据特困家庭主要经济收入、家庭成员身体状况和劳动能力等情况,将绝对贫困人口进一步细分,把低保对象分为A、B、C三种类别,针对贫困家庭不同贫困程度实行分类救助,对A类保障对象月人均补助40元,B类保障对象月人均补助30元,C类保障对象月人均补助20元。分类救助的目的主要是对重点保障对象实行重点救助,对一般保障对象实行一般救助,对特殊保障对象实行特殊救助,使有限的资金得到充分利用,切实保障各类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群众,要通过政府一定的救助支持,鼓励其通过自身的努力来摆脱贫困、脱离保障范围。

  (三)统筹落实配套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切实推动农村低保工作顺利开展

  积极足额筹措到位补助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是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重要保证。省里根据分级负担的原则,综合考虑各地农村低保人数、贫困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情况,确定了各州市低保资金的补助比例和补助金额,昭通被确定为三类地区,月人均补助所需的30元资金中,由省补助22.5元,市补助1元,其余6.5元由县人民政府配套解决。我县按市政府下达指标控制数41238人计算,省、市、县每年共需筹集资金1484.59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1113.43万元,市级补助资金49.49万元,县级财政需筹资321.66万元。尽管我县财政十分困难,县政府仍决定将农村低保资金县级配套部分列入财政预算,并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补助资金全部及时到位,使我县农村低保对象年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360元的底限。

  为使农村低保金及时足额落到实处,县财政局要在社会保障资金专户下设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专帐”,用于办理资金汇集、核拨、发放等业务,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完善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切实解决重资金分配、轻资金监督管理的问题,经常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封闭运行。

  (四)严格操作程序,切实保障贫困群众的合法权益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户主申请、小组推荐、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县财政局发放的工作程序,切实做好低保对象的确定工作。要立足于“保障最困难群众”来定范围;要立足于“解决温饱”来定标准;要摸清底数,慎重定案,按规办事;要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稳步推进;要注意与农村五保、优抚、扶贫、灾民救助、移民救助、临时救助相互衔接;要充分考虑部份农村特困人口特别是少数民族人口文化水平低、居住偏僻分散、不愿甚至不敢向政府讲述自己困难的实际,搞好入户调查,做到胸中有数,防止在户主申请才解决的大原则下出现应保未保的现象;要把握好度和量的关系,确保将符合条件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严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等情况出现。

  (五)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提高低保工作水平

  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适应农村低保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农村低保标准、家庭收入核实测算、申报审批、资金发放,资金监督管理、低保对象动态管理等方面的办法和制度,形成符合农村低保工作需要、适合我县实际的低保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确保低保工作的各个方面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搞好农村低保制度与五保供养、灾害救助、教育救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处理好相互之间的关系,逐步建立以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为主,以灾害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济等为辅的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各乡镇、各村委会和民政、财政等部门要按所承担的职责分别建立完善农村低保工作档案;要加快农村低保工作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农村低保工作网络化管理,全面提高农村低保工作服务效率、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

  (六)加强宣传教育,切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乡镇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重要意义,宣传党和政府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关心,宣传农村低保制度的政策、规定,让这一惠民工程进村入户、家喻户晓,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农村困难群体,支持农村低保工作。要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低保工作实施情况、公开保障标准、审批程序和补助金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为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扎实实抓好落实

  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各级各部门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要按照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同、基层落实的要求,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强化落实,确保全县农村低保制度的如期建立和实施。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目标,制定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层层抓好落实,做到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具体、责任明确、资金落实、保障有力。各乡镇主要领导必须负总责、亲自抓,要为全面建立和实施低保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人力保障;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经常听取农村低保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保障。要严格按照省、市和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确保在7月底前将低保资金通过农村信用社“一折通”存折转发兑现到低保对象手中。

  二是民政部门要全面履行职责。县民政局要把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作为当前民政工作的首要任务,充分发挥低保工作主力军作用,深入一线,深入村寨,深入群众,搞好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和准确掌握详实的基础数据,切实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要牵头做好农村低保的组织实施工作,全面履行好制定政策、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等各方面的职责;要加强请示报告,要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为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是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发挥部门优势,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全力推进农村低保工作。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落实好农村低保资金,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解决和落实好“一折通”发放农村低保金的各项准备工作;扶贫、统计部门要掌握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数量和分布情况,配合做好保障对象和家庭收入的核定工作;民宗、农业、教育、卫生、残联等部门要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支持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基层组织、有关部门及从事低保工作人员提出明确的纪律要求;审计部门要定期对低保资金进行审计;县农村信用社要积极支持农村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确保如期使用“一折通”发放兑现农村低保金。此外,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优势和实际,研究制定针对农村困难群众的配套优惠政策和救助措施,切实解决保障对象在就医、就学、住房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同时坚持政府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农村困难群众生产自救,引导和帮助他们发展生产,脱贫致富,提高农村困难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

  四是要切实加强基层管理能力。做好农村低保工作,关键在基层。当前,我县基层工作任务繁重、人少事多,既要采取措施推进整体工作全面进展,又要突出重点,统筹安排,确保农村低保等重要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要结合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充分挖掘整合现有工作力量,实行一人多职、一职多岗等办法,集中优势人力来抓实抓好农村低保工作。加强对村两委的监督和指导,增强低保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干部做好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准确把握农村低保工作的政策要求,熟练掌握工作程序,提高做好低保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扎扎实实为农村低保对象服务,为推动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服务。

  同志们,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村特困群众的切身利益,搞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是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是一项落实民利、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我们一定要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政之德,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工作,把党和政府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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