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送服务是指客户不用出门就可以享受到货物送到家的服务,关于配送服务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的配送服务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配送服务合同范文篇一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汽车座椅零配件仓储配送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并共同信守。
一、服务内容及服务方式
1、乙方为甲方提供物料的仓储配送服务。
2、仓储物料内容
物料名称:面料
二、甲方职责
1、甲方有权对乙方物料库存随时盘查,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保证产品的安全。
2、甲方负责将物料运输至乙方的仓储配送中心仓库,并承担物料至乙方的仓储配送中心仓库卸货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甲方向乙方明示物料搬运、仓储、配送过程中应注意事项,并要求乙方人员按此执行,有特别需注意的事项应向乙方说明。
4、甲方对乙方验收后提出的异议或经送检、经甲方客户验收不合格退回的物料,及时予以回复,并及时补送合格物料,自行负担因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5、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仓储配送服务费。
6、如甲方增加新零件品种需乙方配送,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商定新品种结算单价、作为本合同附加协议。
三、乙方职责
1、保证甲方仓储物料的安全完好,采取防水、防潮、防腐及防火等措施与正确的物料保管技术,为甲方寄存的物料提供适合的仓储的良好环境,并按先进先出原则配送物料。
2、甲方的物料运输到仓储中心仓库后,乙方负责及时组织人员卸货,按仓库管理的有关要求进行正确搬运、仓储。
3、乙方按甲方到货时同行的《发运清单》核对物料的品种、数量和在可视前提下的外观质量进行检验,并把点收结果填写在《发运清单》上。同时符合的物料,进入仓库定置管理。
4、乙方应主动、密切联系甲方客户,根据甲方客户配送要求及送货计划要求的时间、地点、品种、数量,按时按要求配送物料。
5、乙方应在库存发生变化时,及时向甲方提供物料的库存信息。
6、对甲方及其物料建立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存储明细账,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手续齐全,根据甲方客户及甲方要求提供准确的业务报表。月底将本月整月的收货、送货统计账(账表需签章)等与甲方客户核对确认,并将确认后的业务报表传递给甲方,甲方可随时对物料的库存数进行盘查。
7、每月报表数将以甲方客户需求计划或甲方客户物管通知指令为依据开出的乙方送货清单作为凭证反馈甲方。并于每月二十五日前将当月出入库清单快递给甲方。
8、零公里退换物料(因质量等问题被甲方客户生产线退回的物料),乙方免费为甲方回收至乙方仓库并及时通知甲方,乙方有义务按甲方需求将所退换物料及时退回甲方,因此产生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9、乙方不得将甲方货物作其它使用,不明原因的损坏、短缺、丢失货物,乙方将给甲方货物价值(给甲方客户不含税配套价格)等价赔偿(或双方协商赔偿)。
四、结算
1、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固定运输费和变动运输费。
1)固定运输费用按照/月收取,即甲方租用面积(含存储面积和公摊面积)为 93.14平方米;若因生产计划调整,造成甲方仓储货物占用面积超过租用面积10%(即 9 平方米以上),则按实际占用面积计收场租费(按照23元/月/平方米收取);如实际使用面积连续三个月超过租用面积10%(即 9 平方米以上),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重新修订租用面积。
2)变动运输费用按 发票的数量为准。
2、甲方应按乙方每月开具的运输发票的金额支付。每月25日为结算日,甲方在结算日后75日内凭乙方开具的发票以银行转帐的方式支付。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五、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不按甲方的合理要求进行搬运、保管、配送,或因乙方在搬运、保管、配送过程中的过错,致使甲方的物料遭到破坏、丢失,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2、乙方按甲方客户的要求为甲方的经检验合格的物料进行分拣拆包装过程中造成的物料损坏,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3、因乙方过错导致甲方给甲方客户供应物料造成不及时时,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4、因乙方未能主动及时与甲方客户沟通,对送货计划理解有误,或未能及时掌握送货计划,致使甲方向甲方客户物料供应不及时,所产生的损失或处罚由乙方自行负担。因甲方物料本身质量问题,或对乙方验收不合格的异议、退换物料的通知怠于答复、更正、补送所产生的损失均由甲方自行负担。
5、因物料库存不足且甲方物料亦未能及时送达乙方仓库,造成乙方无法准时配送至甲方客户而影响甲方客户生产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6、如甲方收到乙方开据的发票,依据规定未按时付款时,甲乙双方协商后,甲方还未给出明确付款日期时,乙方有权停止物流配送,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但乙方未与甲方协商擅自停止物流配送,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7、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的任意一方擅自终止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条款,违约方须按上一年结算费用总数的20%向守约方进行赔偿。
六、不可抗力
本合同可在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火灾、洪水、风暴,或公共道路的关闭、政府干涉、政府控制、或任何类似大型受影响超出一方合理控制的事件上而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的义务的期间暂时中止。本合同因上述原因暂时终止时,延迟履行或未履行本合同的一方无需另一方承担任何责任。
七、期间和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乙方及甲方正式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期限从_20xx_年_1_月_1_日起至_20xx_年_12_月_31_日止有效。
2、鉴于甲乙双方长期稳定地合作,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合同任何一方没有提出终止本合同的要求,则本合同自动延长,直至双方重新签订合同或本合同作废为止。甲方如不续签协议,需在期满前,提清库存在乙方仓储内的一切物货,并付清余款。乙方如不续签协议,在期满前三个月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有时间另找第三方。在未征得双方同意并出具书面正式通知前,双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
八、保密
未经一方明确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纰漏本合同的条款;乙方除正常配送外,严禁把甲方物料交第三方进行技术测绘及实验;乙方应为乙主的配送客户、配送计划、配送份额等商业信息保密,除非(a)法律或法规要求;(b)向甲方为审计目的指派的授权审计方披露;或(c)向甲方的关联企业或潜在的关联企业披露。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乙方双方协商一致,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解决,协商未果,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配送服务合同范文篇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配送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予以共同遵守:
一、货物的配送和运输
1.由乙方按甲方指示到甲方仓库(地址:具体地址由甲方指定 )提货并按甲方指示将上述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客户。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每日单据的传递工作,每日按约定时间到甲方办公室提取甲方发货单,乙方在送货完成后 12小时内将商家签收单和收货回执交予甲方,交接过程必须有详细的签收手续。甲方应在货物发出前向乙方提供送货单据以明确所运货物的规格、数量,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收货单位的全称、收货地点、电话、联系人及该收货单位的收货确认规范。乙方对甲方所交付的货物的规格、数量、包装状况应当场予以核对,不得在事后对该批货物的上述事项提出异议。
2. 乙方应按甲方送货单据(送货单据以后附样本为准)明细的指示运送货物。若乙方出现发货差错时,甲方须协助乙方进行查询。如差错由乙方过错造成,则由乙方承担与该差错货物等值的赔偿责任并不得收取该差错货物的配送费。
3. 乙方必须保证所用车辆的清洁、卫生、无异味、安全。甲方有权随时对承运车辆的清洁、卫生状况进行检查。
4.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及时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小时内到达(特殊情况下双方可协商),上述时间不包括不可抗力所耽误的时间。
5. 节假日(指国庆节、五一节、春节长假及元旦假期期间)送货,由于假日期间工作 时间调整,故配送时间可以适当延后,但乙方必须保证在接单后3个工作日内且在订单有效期内完成全部送货工作。
6. 当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后,乙方必须要求收货方填写签收单并盖章验收货物。如经收货单位验收发现货物有丢失或者缺损等由乙方负责。
7. 货物托运开始后在货物未到达目的地之前,甲方有权以传真形式通知乙方变更送货地点、到货时间或者取消托运,但甲方仍需承担此次运输费用。
8. 在运输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残损、短缺、污染或遗失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按照实际数量负责赔偿,甲方将在结算运费时扣除所有相应的损失,损失额计算标准以甲方给客户的供货价为准。
9. 乙方在仓储和配送甲方货物过程中,其缺失部分由乙方按照甲方给客户的供货价进行赔偿并不得收取该缺失货物的配送费;损坏率(月损金额占月配送总金额的比率)应该低于 0.3 %。超过此比例的损坏部分由乙方按照甲方给客户的供货价进行赔偿。
10. 甲方所提供给乙方的出货单等资料仅供乙方配送甲方产品之用途,乙方不得作为它用,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与甲方无关,同时甲方将视后果情况追究乙方责任,实际造成损失的乙方按照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严重的除赔偿外,另追加不低于 500 元的违约金以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
11. 甲方在送货单上明确注明要求送达时间的,乙方必须按时送达(甲方会提前通知乙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少送、错送、未送及乙方无条件在规定时间应免费送达而未送达的,由此造成客户的一切罚款,由乙方全部承担。
12. 甲方正常的工作日为周至周,乙方同样,以便双方协作。
13. 乙方在送货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违章责任等均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没 有任何关系。
14. 乙方在只是代为甲方送货,不能有私自或者由乙方人员从商家结款等现象发生,如有发生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 退货处理
1. 货物配送过程出现收货单位要求退货情况时,乙方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应立即将退货处理意见告知乙方,乙方在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接收退货并按照甲方意见处理退货事宜。
2. 收取退货时,乙方必须按照收货单位提供的退货明细单收取退货,并保证所接收的退货数量与收货人提供的明细单一致:退货在30件以内的,乙方负责将退货现场封箱,并由收货单位在退货明细单上盖章予以确认;退货大于30件的,甲方须派人员协助处理明细,若甲方未派人协助,则乙方不负责退货清点。乙方应在所退货物抵达乙方仓库8小时内通知甲方,并于收到退货单后第二天按照收货单位退货明细单将退货送至甲方仓库。如果发现与退货明细单不符,乙方负有按进价计算损失额的赔偿责任。
三、 赔偿责任
1、自甲乙双方货物交接起至该批货物运抵指定地点并交付收货人完毕时止,乙方对货物的遗失、短缺、变质、污染、损坏及出现非因甲方货物质量问题负责,并安该批货物供货价负责赔偿。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1)、包装不符合规定(无法从外部标识发现),外有贴箱单标示的促销装除外;
(2)、货物的自然损耗或性质变化;
(3)、其他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当发生事故或损失时,乙方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乙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即乙方必须取得一切应取得的政府或其他有关部门关于事故或损失的证明文件,把该文件在事发后的 1 个工作日内送至甲方。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事故造成货物不能按时送达或毁损的,乙方仍应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标准安上条款约定执行。
3、当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未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在第一时间内(不得超过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将承担甲方的所有损失。
四、费用标准及费用结算
1、一般配送费:/箱(配送范围为
2、特殊订单配送费:
(1)加急订单配送费: 与普通订单送货费相同,如需另外请车,则送货费面议(当天接到订单当天送货、还有紧急电话通知的等等均属于加急订单) 。
(2)节假日订单配送费: 与平时运费相同 。
(3)退货费用:a、同程退货,退货费用为送货费的30%。(退货量低于一件的不收取退货费)
b、单程退货费用与送货费用相同,搬运费超过50件按0.25元/件计算。结算方式
(1)、乙方每月 10 日之前(如遇休假日延后)负责将上月实际发生的相关物流费用列表逐项与甲方核对,经确认无误后制作物流费用明细表交与甲方审核。甲方审核无误后,乙方开具可抵扣的运输发票。甲方应收到乙方所开发票起 10 天内以转帐形式支付上月的物流运费。如甲方未按期付款,乙方每日将按逾期总金额 5 ‰的额度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2)、甲方送市外托运单位的物流费用先由乙方代为支付,每月10日之前一并与甲方核对,核对时需要提供外协单位直接开给甲方的可抵扣运输发票。甲方核对无误后, 天内将费用以转账的形式支付费乙方。
五、争议的解决
1、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总公司住所地法院或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2、在处理争议期间,除正在处理的争议事宜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协议的条款。
六、其 它
1、本合同具有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2、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止。
3、 本合同所涉及内容均属于商业秘密,双方有义务和责任保证此商业秘密不被泄露。
4、 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其中任何一方不能私自变更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需要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书面签署协议确认后,方可执行。
5、 任何一方因情势变化或不能履行合同所附条款,需终止合同时,均应提前一个月面通知对方,但应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6、 乙方如在一个季度内出现8次送货误送、迟延送达从而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 本合同解除或期满并不解除在合同期间双方已经发生,但尚未完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8、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9、 本合同附件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本合同经双方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配送服务合同范文篇三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开户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及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相互协作开展货物取派送业务合作达成一致,经协商订立协议条款如下:
一、 服务提供
第一条 服务范围:甲方指定乙方负责_____ _______区域内取派业务。乙方为
甲方在该指定区域内合格合作伙伴,且乙方不可未经甲方允许改变服务范围或超服务范围经营。
第二条 服务种类:
1. 门到门货物派送;
2. 门到门提货服务;
3. 代收运费;
二、 乙方应具有以下资质条件
1. 资质: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资质或个体工商户资质。
2. 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拥有必要的运输、运作、通讯设备设施。
3. 乙方相关人员要通过甲方的面试和技能考核。
三、 合作条件
第三条 乙方以甲方名义为客户提供服务,统一使用甲方的品牌形象、规范,认真贯彻甲方的操作规定和流程,不可擅自更改、违反。
第四条 服务收费:
1. 服务提供价格按双方确认的协议《服务价格表》执行,甲方有权调整价格,但应提前10天通知乙方。
2. 乙方不得提高或降低该价格,也不得向客户额外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 佣金:见补充协议1。
第六条 保证金:乙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人民币壹仟元风险保证
金,该保证金不计息(关于风险保证金交纳时间及相关调整具体参加该协议的附加条款),保证金的金额起点为壹仟元,在运作过程中,将根据所代收运费的额度进行调整。如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在乙方承运期间完好无损,甲方在本协议期满或终止后30天内将保证金返还给乙方。若双方继续合作,风险金直接转入下一次合作协议。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在上述保证金中扣收乙方应给付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
四、 服务要求
第七条 乙方工作时间:周一—周日。
第八条 乙方在服务中应注意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名誉。乙方服务人员应统一穿着具有组织标识的服装,并佩戴工号牌或胸卡。
第九条 业务操作规定
1. 收件操作:
1) 甲方委托乙方提送货时,应及时在百世系统中录入信息(此步骤简称下单),或FAX提供正式委托书一份及有效提货凭证,委托书上应注明寄件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件数、重量、收件人地址、代收运费金额。
2) 乙方应在甲方下单后10分钟内在甲方百世系统中反馈是否接单。超过10分钟没有反馈的,则默认为乙方会按照甲方委托书的要求提送货。
3) 甲方委托乙方取货时,乙方要执行收件检视:应询问和验视内件的性质和种类:
a) 若是法律、法规规定禁寄物品,应拒收并向寄件人说明原因;
b) 若是限寄物品,应告知寄件人处理方法及附加费用;
c) 建议寄件人,贵重物品宜购买保价或保险服务。
4) 乙方在接收提货信息后立即安排提货,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派送,如遇地址不详或其他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
2. 派件操作:
1) 乙方派送完毕后,应在当日内将收货人签收情况直接录入百世系统或通过传真反馈至甲方。并根据每天返1次的标准,采用最快、最便捷的方式将签收原件(包括发货清单等)返回甲方,特殊货物按重要提示要求操作。
3. 货物交接:
1) 甲、乙双方在站点交接时,应逐件认真检查货物的安全情况,如有破损或非正常情况,应由交接双方的发出方负责处理,并报百世客服备案。
4. 管理监控:甲方与乙方就业务计划、质量计划达成一致,每月、季、年度评比总结。
5. 活动配合: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市场拓展和市场推广活动,落实相关操作规程。
6. 信息反馈:乙方应配合甲方收集反馈市场信息,共同做好产品和客户体验。
五、 费用结算
第十条
1、 佣金按月结清,甲、乙双方按月进行对帐、结算佣金。每月结算业务范围为上月1日至上月最后1日的业务量。结算业务时,如发生价格纠纷、服务质量纠纷、服务事故等情况,责任双方已协商一致的应在本月结算完毕。如果纠纷、事故未能解决或双方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则此笔业务顺延至纠纷、事故解决后再行结算。
2、 代收运费次日结清,乙方将当天收到的代收运费及时存到甲方指定账户,返款周期为次日14:00前,最晚不得超过次日17:00,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迟延存款包括但不限于拖延或抵扣,否则按应交款数额的1%/日向甲方支付滞纳金,从当月佣金或保证金中扣除。存款的同时需要向甲方提供存款项目明细并附存款证明。
第十一条 费用结算流程:
1. 甲方每月5日前将上月对账单,通过邮件方式发送给乙方进行核对;
2. 乙方确保在收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单据无误后,对结算金额向甲方提供邮件确认;
3. 乙方按确认无误的金额提供可接受的发票,甲方审核发票无误后30日后的星期五将款项以网上银行形式汇至乙方帐户。
4. 甲、乙双方必须保留好盖有对方公司公章(或财务章)的传真、复印件,以作为后期对账的凭据。
第十二条 如甲、乙双方对于单据上的数额认定不一致的,甲方应当先行支付其已经认可的部分款项,尚未认可的部分待双方再次确认后处理。
第十三条 如果甲方要求乙方提供额外的、并需要投入一定人力、物力的其他服务的,对于该额外服务,双方应首先协商确定一个合理的价格。如果该额外服务是因为乙方的原因而造成的,那么就该额外服务,甲方无须支付任何款项。
第十四条 除上述款项之外,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项。乙方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征收的有关税、费、罚金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五条 由于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约定而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有权在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佣金或者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相当的金额,作为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十六条 乙方在此同意,若甲方延迟支付本协议项下的款项,乙方可以向甲方要求其承担违约金,但不得留置甲方在本协议下的任何货物。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按照约定价格进行结算,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更改。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须指定专人负责结算工作,指定人员的联系电话、姓名以及账户资料,须在签订协议(或资料修改)后3天之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属分公司。如果任何一方未能按月对帐结算,造成延误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六、 考核、奖惩规定
第十九条 甲方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核,考核标准如下:
1. 准时率:99.9%;货损率:万分之三;丢失率:十万分之三。
2. 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返回百世运单派件联的,必须立即通知甲方,并在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收方客户签收证明。如无法提供证明,则以丢失货物做赔偿。
3. 因乙方责任造成货物丢失或破损的,乙方应在事故发生当日以书面形式知会甲方并在2日内提供事故证明;由此造成的货物全部损失,乙方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赔偿完毕,迟延赔偿的,按应赔偿数额的1%每日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如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失的,亦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条 奖励机制
1. 拓展奖励:自合作第三个月开始,每月取件件数比上月增长超过100%,甲方在当月取件佣金的基础上增加10%作为对乙方的奖励。
2. 质量奖励:待定。
第二十一条 晋级机制
1. 乙方在做好本区域经营后可以向甲方提出扩大区域的申请。
2. 乙方提出扩大区域申请,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书面通知乙方开始实施。
七、 损失与赔偿
第二十二条 乙方收到甲方的取派件指令后,未及时提货、派送的,造成延误、客户投诉及损失,超过一个工作日,扣除乙方本次佣金的一半,超过两个工作日,全额扣除乙方本次佣金。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对其从甲方收到货物后至货物送达收货人,或取件到送至甲方交货地的整个过程中的货物安全、完整负责。如货物发生丢失时,扣除乙方本次佣金;依据邮政法、邮政法实施细则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最高不超过本次服务费的6倍。如货物损毁,扣除乙方本次佣金;完全损毁,指货物价值完全丧失,参照货物丢失赔偿的规定执行;部分损毁,指货物价值部分丧失,依据货物丧失价值占总价值的比例,按照货物丢失赔偿额度的相同比例进行赔偿。
第二十四条 服务过程中因乙方的服务质量未达到客户要求而引起客户投诉,其责任由
乙方承担,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因乙方不能按甲方客户要求返回签回单等单证,造成的有关款项无法收回或第三方要求甲方赔偿损失的或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六条 乙方在提供其服务过程中,造成的任何人员的伤害或者死亡,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七条 乙方拒不支付赔偿费用或迟延支付其它费用的,甲方有权在结算的佣金或保证金中扣除。
八、 告知义务
第二十八条 乙方应将其具体情况(包括经营地址、人员、车辆情况等)报甲方备案,经营地址变化必须于变更前7天内汇报甲方,车辆、人员变更应当日汇报甲方,因资料更改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 禁止事项
第二十九条 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部分或全部地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条 乙方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从事与甲方利益相抵触的业务,特别是乙方将不会与甲方客户直接或间接发生业务关系。一经发现,乙方应当将按照甲乙双方过去一年的业务总量包含佣金在内的服务费用总额的50%支付给甲方作为补偿(如果双方的协议执行尚未满一年,则按照已经发生的每月业务平均值计算出过去一年的业务总量)。
十、 保密条款
第三十一条 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资料和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不限传达方式及是否为草稿或最终确认稿)。
第三十二条 双方承诺在本协议终止之后仍然继续承担在此条款下的保密义务。
十一、 协议有效期
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十四条 除非甲方向乙方提出书面的续约通知,否则协议期满即自动终止。本协议不具有到期自动续约的含义。
十二、 合作解除
第三十五条 甲方有权制定考核标准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考核,因乙方的服务不能达到甲方考核标准时,甲方有权随时单方终止本协议,甲方无需对乙方进行赔偿或补偿。
第三十六条 如乙方违反任何协议条款规定,甲方将敦促乙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如敦促后的5日内乙方仍未纠正该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甲方无需对乙方进行赔偿或补偿。
第三十七条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要提前终止本协议,应当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此情况下双方互不赔偿。
第三十八条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有关政策的变化,造成本协议无法正常履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 争议解决
双方当事人就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十四、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协议附件作为本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两者发生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第四十条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然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第四十一条 关于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以及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并应以书面的形式做出方为有效。
第四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公章盖印: 公章盖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