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房屋征收办公室
乙方:
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征收工作中房屋拆除及现场清理工作的安全和进度,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拆除地点及范围
二、拆除面积
有照房屋面积 平方米,无照房屋面积 平方米,合计 平方米。
三、价款及支付方式
1、经甲乙双方确定拆除房屋残值取费按房屋评估单位测量登记面积为准。其中,有照房屋 元/平方米,无照房屋 元/平方米,合计 元(大写: )。
2、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残值费和残值总额 %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上述两项合计 元。
3、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全额返还乙方交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乙方未能按时、按标准进行拆除及清理,根据具体情况甲方有权扣留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工程质量要求
乙方在拆除房屋及附属物后,同时负责清理平整好现场,将拆除的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干净,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倾倒,严禁随意抛洒,倾倒垃圾。乙方必须自觉接受城管等有关部门的管理。
五、乙方在施工中必须确保周围道路、水电的畅通,保证排水管道不堵,周围环境设施的完好,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六、乙方施工前必须制定安全作业规程和方案,并报甲方备案。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实施封闭作业。
乙方指派 为房屋拆除及清理工地负责人,负责人要亲临现场指挥,严格按照安全、科学的规范操作。
七、乙方在签订协议时必须向甲方提供乙方在保险部门缴纳所有参加拆除施工队人员的安全保险证明,并报甲方备案。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技术标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施工进度。
八、施工中如发生伤亡责任事故,乙方必须按法定程序和时限报告有关部门,不得拖延、隐瞒不报。在拆除及清理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其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乙方必须在被征收房屋验合格后 日内完成拆除和场地清理工作。否则每拖延一天,罚款人民币 元整(不可抗力及其他正当因素影响除外)。
十、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共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住建局安全生产办公室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二○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