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保证住房公积金定向用于购建住房消费,制定了《常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下面是详细内容。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保证住房公积金定向用于购建住房消费,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其分支机构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具体承办。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提取涉及的金融业务,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办理。

  第二章 提取范围和对象

  第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存储金额:

  (一) 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

  (二)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 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四) 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职工,用于支付房租的;

  (五) 离休、退休(退职)的;

  (六) 出境定居的;

  (七)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

  (八) 家在农村的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回原籍的;

  (九) 职工因失业住房公积金已转入托管户连续2年且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十) 其他依法可以提取的情形。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六条 职工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且本人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不足时,可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金额。

  第七条 职工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一处自住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职工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采取转帐方式,并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第三章 提取额度

  第八条 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只能提取购买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有效文件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金额,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其中大修住房已建立公共部位维修基金的,应当先使用公共部位维修基金,不足部分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

  第九条 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存储金额,合计不得超过需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十条 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存储金额,提取最高额度不得超过当年应付房租总额。

  第十一条 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必须在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保留一定余额。

  第十二条 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五)、(六)、(七)、(八)、(九)项规定,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存储金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第四章 提取凭证

  第十三条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住房公积金储存卡等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十四条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第十五条 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将本人住房公积金储存卡和身份证等相关提取证明材料交代办人。代办人应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

  第十六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一)职工购买商品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按合同约定的已付款收据。

  (二)职工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房屋买卖契约和契税完税证明。

  (三)职工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拆迁安置协议书》和付款收据或拆迁结算单据。

  (四)职工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审核表》和《江苏省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

  (五)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和规划或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建造、翻建许可文件。

  (六)职工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政府有权部门颁发的许可文件;尚未办理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需要大修的危房鉴定报告。

  第十七条 职工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 属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属特困职工的提供《特困职工证》;同时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支付房租的收据凭证。

  第十九条 职工离休、退休(退职)的,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

  第二十条 职工出境定居的,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第二十一条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提供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和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

  第二十二条 家在农村的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回原籍的,提供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及户籍证明。

  第二十三条 职工失业因住房公积金已转入托管户连续2年且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提供《就业登记证》。

  第二十四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须出具死亡证明。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确权文书。

  第五章 提取程序

  第二十五条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六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七条 对准予提取的,由申请人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批准文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存卡,到受托银行办理点办理支付手续。

  第六章 罚 则

  第二十八条 提取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予受理,并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1998年12月1日起参加工作的职工(即“新职工”)购房补贴的提取管理,暂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xx年10月8日起实施。本市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原创文章,作者:fanwen,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fanwen.hongwu.com/71905.html

(0)
上一篇 2022年11月18日 下午2:12
下一篇 2022年11月18日 下午2:15

相关推荐

  • 修正律师法施行细则

      本细则依律师法(以下简称本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修正了律师法施行细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律师法施行细则修正,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   修正律师法施行细则   第1条 本细…

    细则 2022年12月18日
  • 兰州市就业见习管理细则制定出台 每月补助1000元

      《兰州市就业见习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近日制定出台。《细则》规定,将取消就业见习生源地限制,见习期内地方财政每人每月补助生活费1000元,见习基地补贴与地方财政补贴总额…

    细则 2022年7月24日
  • 国五条细则

      什么是国五条实施细则?国五条细则有什么内容?那么,今天,第一范文网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是国五条细则,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新的国五条实施细则,普遍感觉明显是针对当前房价上涨预期增…

    细则 2022年8月21日
  • 《成都医学城产业扶持办法实施细则》出台

      为吸引和鼓励海内外知名生物医药企业、医学研发、 医疗服务机构和创业领军人才入驻成都医学城,近日,《成都医学城产业扶持办法实施细则》出台了,那么,下面是细则的相关内容。   近日…

    细则 2022年10月5日
  • 公文写作细则的范文

      细则也称实施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为使下级机关或人员更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其所做的详细的、具体的的解释和补充。细则是应用写作研究的主要文体之一。下…

    细则 2022年8月27日
  • 焦作市网约车管理细则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焦作市网约车管理细则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那么,下面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下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市民热切关注的网约车实施细则揭开神秘面纱,…

    细则 2022年9月25日
  • 餐具洗涤剂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

      餐具洗涤剂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〇〇八年一月   目 录   1 总则 …………&h…

    细则 2022年9月20日
  • 杜蒙县教育局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

      为维护公、民办学校教育教学正常秩序,加强对公、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制定了杜蒙县教育局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下面是详细内容。 杜蒙县教育局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   为维护公、…

    细则 2022年7月19日
  • 2021年内蒙古包头中考报名细则

      中考在即,不清楚报名时间就麻烦了,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xx年内蒙古包头中考报名细则,请参考,上公文站,发现学习。 20xx年内蒙古包头中考报名细则   今年我区继续实行网上报名…

    细则 2022年12月5日
  •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实施细则》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实施细则》,下面是细则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实施细则》全…

    细则 2022年9月27日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