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教育培训合同
甲 方: 乙 方:
负 责 人: 监护人(如有):
住 所 地: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为规范双方的教学与学习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现就乙方参加甲方课程培训(下称“培训”)事宜达成如下约定,甲乙双方愿共同遵照履行:
一、培训事项
1. 课程名称:
2. 培训费用
课程类别单价课时折扣金额最终价格备注
(备注)教材费:
应付费用总额:
3. 付款方式: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收费周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
4. 培训内容:以甲方系统课程明细为准。(课程明细可从甲方系统中下载并打印)
5. 培训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6. 培训地点:
二、调课、转班及插班制度
乙方在学习过程中,可以试听1次课程,试听觉得不合适的,在调入课程有名额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调课。乙方需要转班学习的,在转入班级有名额的情况下,可以转班。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允许调课、转班一次。
三、请假制度
为保证学习效果,上课期间不可随意请假。乙方应按照已排定的课表时间上课,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48小时向班主任提出请假申请。乙方如无法提前48小时提出请假申请的,仍需在上课前24小时向班主任提出请假申请。在上课当天提出请假申请的,均视作旷课处理。乙方发生旷课情况,学校将扣除乙方该次课程的课时,同时乙方需要填写《异常考勤单》确认消耗课时,丧假、病假(需提供调课当天医院开具的病假条)等特殊情况除外。
在以下情况中,乙方有权向甲方申请休学服务,甲方应予以同意。
a)患严重疾病需住院治疗及休养或患传染性疾病的。
b)孕期、产期、哺乳期。
四、退费制度
1. 开课后,乙方因个人原因退班的可提交书面申请解除本合同,按剩余费用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扣除乙方违约金和已完成课程的费用后,将剩余部分费用退还给乙方。
2. 乙方可凭甲方出具的有效收款凭据办理退费。如无甲方的有效收款凭据,乙方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驾驶证或市民卡等)并签署相应收据等手续;如甲方已出具发票的,退费时乙方需退回完整的发票,无法退回完整发票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的税费损失。
3. 退班时,如乙方将领取的教材及资料全部退回且保存完好(未拆封、无涂写及污损),则退还全部教材及资料费;如有无法退回的教材及资料(已拆封、涂写或污损),则照价扣款。
4. 应退金额=课程单价*未上课次*(1-10%)+应退教材费(已交教材费-未退还教材及资料费)。(备注:校方收费按照学费和教材费分开收取,教材一旦开拆包装、涂写或污损的校方一概不退还相应教材费。)
5. 报名时享有优惠价格的,退费时按优惠价格办理退费。
6. 退费周期为甲方收到乙方书面申请后15工作日内。
7. 退费咨询电话: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有责任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条件的、专业的学习场所和教学设备用于开展教学学习活动。甲方应提供的基础设备包括 。
2.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业的水平测试并做出专业分析,以及充分考虑乙方的个性特点和学习现状制定专业的个性化课程方案,在授课过程中,任课教师可根据乙方学习的掌握情况及时对课程计划进行科学的修改和调整。
3. 甲方保证提供保质保量的教学,但不承诺课程结束后,乙方一定能够达到各项考试或考核的要求。
4. 甲方保证按照与乙方协商确定后的课表准时授课,如因甲方原因未按时开课,甲方将对该推迟时间进行额外的等时补偿(例如:因甲方原因,课程推迟20分钟,在完成原定课程外,甲方将额外无偿为乙方安排20分钟课程)。
5. 甲方使用的任课教师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定。为保证教学的连续性、稳定性以及教学质量,如确因甲方原因并经双方确认后,乙方有权要求更换教师,甲方接到乙方更换授课教师申请后,应积极与授课教师和乙方沟通,当确定授课教师积极做出改进后仍无法满足乙方要求后,甲方应接受乙方申请,并尽快另行安排教师进行授课。如因甲方原因需要更换授课教师,甲方需征得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可要求甲方退还其在甲方处所剩培训费用,本协议同时终止。
6. 甲方应根据乙方培训课程内容,于开班前在指定时间及地点,安排乙方领取所报读课程的教材和讲义。
7.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辱骂、体罚学员等违反教育规范的行为。
六、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监护人有权了解乙方学习情况的最新进展。
2. 乙方在甲方学习期间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教学要求学习,必须按甲方要求完成作业和课前准备并不得干扰其他学员学习。
3. 乙方在每次上课前需按要求打卡(签到),学员卡(听课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是听课的唯一凭证,仅限本人使用,乙方不得随意向他人出借、出售甲方提供的内部教材和资料以及甲方发放的上课证件等。
4. 乙方应按照已排定的课表时间上课,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班级课程,则应提前向班主任说明,班主任应发送当堂课的课程笔记给乙方。
5. 乙方/乙方的监护人应完整、真实地填写本协议中有关个人信息部分之内容,若因信息填写不清、不真实或信息失效且没有提前将其他的联系方式告知甲方而造成与甲方沟通不畅,后果由乙方/乙方的监护人自行承担。
6.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授课安排及培训制度,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和良好沟通,配合甲方完成本协议项下的培训工作。
7. 乙方应按照协议约定时间和金额向甲方足额缴纳培训费用。
七、知识产权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外出售甲方的内部学习资料,不得进行课堂录音录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透露甲方的授课教材或教学方法。对于甲方提供的各种文字、图片、音像资料或电子文档等各种素材,乙方仅限于为履行本协议的目的而使用。本协议履行完毕后,除用于乙方个人学习外,乙方不得将上述各种素材用于任何其他场合和目的。
2.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八、违约责任
1. 甲方未与乙方协商擅自变更教学地点以及教师资质与甲方作出的承诺不符的,应按剩余费用总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培训费用的,按照应付费用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三支付滞纳金。
3. 乙方上课期间不遵守甲方的课堂纪律,并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4. 违反本协议保密条款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应付费用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5. 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导致乙方无法继续接受培训或者继续培训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相应费用,并要求依法赔偿损失。甲方应当自乙方要求退费之日起15日内予以退还。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履行协议或造成的损失,双方按实际发生课时结清相关费用后,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2.如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受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十、通知送达
双方确认,甲方可按本协议内明确的联系方式发出通知。以短信方式发出的,信息发送成功视为送达,以邮寄信件方式发出的,信件签收后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系统内显示发送成功后视为送达。
十一、保密条款
1.双方承诺对本协议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向第三方披露。
2.双方保证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任何对方的个人秘密、公司秘密及商业秘密,都要承担保密义务,不论本协议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
3.双方承诺,对在本次培训过程中取得的对方资料应尽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复制甲方提供的教材及相关资料,不得对甲方的授课进行录音录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透露甲方的任课教材或教学方法。
十二、附则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若乙方为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其他需要监护的,则需乙方监护人签字。双方履行本协议的权利和义务后, 协议终止。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对本协议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协议形式,任何口头承诺均无效。补充协议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如乙方/乙方的监护人发现任何商业贿赂行为,可向甲方举报,甲方审计监察部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
6.对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在此备注:
。
7.如双方发生纠纷,可以向本学校(公司)投诉,消费投诉部门 ,电话 ,地址 ,网络投诉网址: ,微信号 。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监护人(如有):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