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房顶维修质量达到要求,特签订此协议,确保双方共同执行:
第一条、乙方自愿选择维修方式并与甲方签订此协议。
第二条、维修标准:维修时必须在保证不影响生产的安全前提下进行。维修以解决防漏为主。
第三条、维修要求:
① 保障甲方合法权益,不破坏甲方生产环境,乙方在维修动工建设之前须通知甲方进行实地勘察,否则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② 乙方自行组织维修施工队,并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工作,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
③ 乙方要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负责清理完该工程造成的杂物, 并服从甲方对该工程的建设管理,逾期不清理的,甲方组织人员 清理,费用由乙方负担,并从甲方付给乙方的工费款中扣除。
第四条、维修工期:在正常天气下 天内必须完工。
第五条、维修后保质:建设工程维修部位的保修期限自最后一次维修完工之日起计算。在没有外界及人为破坏情况下,屋面防水工程的最 低保修期限为 年,即维修后应当继续最低保修 年。
第六条、维修工程款的发放:待乙方购进材料到达甲方施工现场后,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50%,工程完成后再支付总工程款的40%,剩余10%留作质保金,工程质保期到期后支付。乙方维
修房顶漏水工费款不能超出预算,若超出,不足部份的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附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时生效,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