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转诊介绍信【篇一】
_______________:
兹有我院__________________兹有_______________病人一名,初步诊断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于我诊所设备条件有限,特转向你院治疗,请给予接诊。
此致 !
敬礼!
院(科)主管签字(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医院转诊介绍信【篇二】
xx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我单位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号),于x年xx月xx日在院科诊治,因病情需要转往进一步诊治,请予以审核并办理有关手续为感。
注:此证明如无单位公函无效。
(参保单位签章)
x年xx月xx日
x年xx月xx日(定点医疗机构签章)
扩展阅读:医保病人转诊规定及流程
一、本院就诊患者转诊规定
经开区城乡居民医保患者、市职工医保肿瘤患者病情危重、复杂,在我院门诊或住院诊治后,因我院诊疗条件、医疗技术、设备限制不能予以治疗的可申请办理转诊。
1、住院患者:本科室转诊需管床医师报科主任同意后按住院患者转诊流程申请转诊;跨专科转诊需管床医师报科主任,同时请专科科主任会诊,注明转院原因并报医务部同意后方可按住院患者转诊流程申请转诊。住院患者转诊申请单由管床医师填写。
2、门诊患者:申请转诊需门诊接诊医师报专科科主任同意后按门诊患者转诊流程申请转诊。门诊患者转诊申请单由专科主任或其科室转诊负责人填写。
二、外院住院患者转诊规定
经开区城乡居民医保患者因病情急危重,本着就近抢救原则,先在外院住院的,可凭就诊医院急诊病历、“病危通知书”、身份证,三个工作日内来我院办理转诊手续,过期不予办理(“病危通知书”需盖有科室印章并附注科室电话号码);外院住院无急诊病历者我院一律不予办理转诊手续。
经开区城乡居民医保外院门诊患者需转往上级医院我院一律不予办理转诊手续。
三、转诊流程:
1、门诊患者转诊流程:由接诊医师报告专科主任或其科室转诊负责医师→专科主任或其科室转诊负责医师通知医保办主任或医保办转诊负责人→患者或家属带身份证到医保办拿转诊审批单→专科主任或其科室转诊负责医师填写转诊审批单→科主任或科室转诊负责医师签字→医务部部长审核签字→分管院长和业务院长审核签字→医保办主任或转诊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医保窗口发放转诊介绍信。
2、住院患者转诊流程:由管床医师报告科主任或科室转诊负责医师→科主任或其科室转诊负责医师通知医保办主任或医保办转诊负责人→患者或家属带身份证到医保办拿转诊审批单→管床医师填写转诊审批单→科主任或科室转诊负责医师签字→医务部部长审核签字→分管院长和业务院长审核签字→医保办主任或转诊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医保窗口发放转诊介绍信。
3、外院住院患者转诊流程:经办人凭就诊医院急诊病历、“病危通知书”、患者身份证至医务部审核→医务部通知医保办主任或医保办转诊负责人→经办人带身份证到医保办拿转诊审批单→医务部长填写转诊审批单并签字→分管院长和业务院长审核签字→医保办主任或转诊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医保窗口发放转诊介绍信。
四、本通知从即日起开始施行,原转诊规定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