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人):
地 址: 电话:
证件类型: 编号:
乙方(受托人):
承蒙信任,委托我公司销售房产,我公司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和城市信用的原则下,双方达成如下合意:
一、委托出售房产概况:
房产坐落于:厦门市 区路 的房产,属于【划拨】【出让】性质,产权登记面积 平方米,产权证号: ,(购房合同号),甲方保证就上述所作的描述系真实可靠,且甲方对该房产享有合法完全的处分权。
二、乙方义务:
1、代为寻找并提供适合的房产需求信息;
2、提供咨询并根据甲方的要求交换信息,草拟或推荐买卖合同文本;
3、代办业务:在甲方的要求下,根据甲方提供的证件和资料代为甲方办理上市审批、房产过户手续等(需另收代办费)。
4、/平方米,甲方同意在
此价格基础上通过乙方介绍达成意向均可成交,甲方无异议。
三、佣金与费用:
甲、乙双方确定中介服务佣金数额为甲方所签《房产买卖协议》标金额的%。代办业务费为¥ ,【上市审批¥400】【产权过户¥400】。甲方应在他方签订《房产买卖协议》时向乙方支付佣金及所需代办业务费用。甲方通过乙方服务与他方签订房产买卖协议后,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交易无法完成,不影响甲方支付佣金的义务。
四、甲方义务:
1、本协议期满6个月内,甲方无论通过何种途径直接或间接与乙方介绍过的客户成交,均须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中介服务佣金;
2、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上市审批、房产过户手续的,应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证件与资料;
3、非经乙方介绍,甲方通过其他中介组织或自行与他人达成交易的,应立即通知乙方。据此,乙方不应向甲方收取佣金。
五、委托期限:
本协议委托期限为天,自月年月日。
六、协议附件:甲方物业全书证书,卖方信息登记表。
七、本委托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补充约定: 注:本人理解并同意上述条款。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 托代理人: 经办 人:
联 系 电 话:
签 订 日 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