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是威胁人类安全的重要灾害之一,仓库堆放货物的地方,货物多而且繁杂,平时要做好仓库的清洁干净,摆放好货物,做好消防的措施,注意防火安全,避免造成损失。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资料,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仓库防火措施
(一)、仓库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消防法》的相关要求,遵守仓库的规章制度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二)完善仓库的消防设备,配置自动报警灭火系统
灭火剂主要有以下几种:
1、水。适用于可燃的固体物质火灾,不易扑灭带电设备的火灾。
2、泡沫灭火剂。它是利用水的冷却作用和泡沫层隔绝空气的窒息作用,分为化学泡沫和空气泡沫两种。泡沫灭火剂可扑灭可燃或易燃液体及一般固体物质的水灾,但不能扑灭醇、醚类水溶液体引起的火灾。
(3)二氧化碳灭火剂。适用于扑灭电器、贵重生产设备、仓库图书和一些不能用水扑灭的物质火灾。
(4)干粉灭火剂。又称粉末灭火剂,适用于扑灭火灾初起的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和电器火灾,不适于扑灭轻金属和碱性金属火灾。
(5)哈龙灭火剂(卤代烃类)替代品。20世纪采用的灭火剂1201、1211和1301等被称为哈龙系列灭火剂。这些灭火剂被认为是适合各种不同类型火灾的最佳的火焰抑制剂。但是,到了20实际80年代中期,人们逐渐认识到了其对环境的影响,对大气臭氧层的破坏,不同程度造成全球变暖。目前出现了一些替代哈龙灭火剂的环保产品,主要有如下两种:新型惰性气体灭火系统——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主要适用于扑灭表面火、油类气体类和电器火灾,可以用于保护经常有工作人员工作的场地。其灭火剂价格低,现阶段主要用于通讯设备、计算机房、工艺控制中心和其他机电设备室等场所。)以及细水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技术是一种具有投资成本低、灭火效率高、小污染环境、灭火以后不影响仓库质量等优点,是仓库仓库智能化消防系统的一种上佳选择)。
对灭火剂和灭火装置有所了解之后,各仓库应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在馆内配置合适的灭火设备,预防火灾的发生。
(三)、加强用电管理
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在工作中、生活中,电能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人们对“电”的接触机会越来越多。因此,在使用各种电气设备时,如果不按照正确的安装和操作方法办事,就会引起重大的事故,给人身和国家财产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仓库仓库在用电方面尤其要谨慎行事,避免因用电而引起的人员伤亡或仓库的损伤。
(四)、严禁在仓库内放置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物质
仓库人员在认真体会《消防法》的基础上,需对上文中提到的化学危险品进行简单的了解。仓库管理人员首先必须树立起强烈的仓库意识,仓库是国家的财产,是人类社会的记忆,联系着人类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其次,仓库管理人员要有必要的消防知识和消防意识,对有损仓库的物质进行严格的隔离与清除。最后,仓库管理人员要自觉的承担起责任,勿在仓
库内放置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物质。因为这类物质着火点极低,一旦起火,蔓延的速度非常快。再者,一旦发生事故,往往属于突发事故,对于消防工作的开展和仓库的安全都是极为不利的。
(五)、加强消防知识的宣传与教育,树立防火意识
第一,提高全体仓库管理人员的仓库意识,只有仓库管理人员们真正的树立起仓库意识,从心底里崇敬仓库,爱护仓库,才能保持仓库消防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二,消防教育要从每个人抓起,坚持以仓库为载体,要把消防安全教育做到平常的生活中去。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工作,让消防安全知识普及到仓库内的每一个角落,特别是加强对仓库仓库的消防宣传力度,让消防知识真正的深入人心。
第三,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宣传工作,让全体仓库管理人员了解防火灭火的基础知识。为此,仓库可以围绕仓库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如开展消防知识讲座、制作有关消防知识的海报、组织消防知识竞赛等宣传活动。不仅让仓库管理人员们懂得基本的消防知识,也要让用户树立起消防意识,只有仓库管理人员和用户的配合,才能切实的保证仓库的安全。 第四,加强消防培训力度,让馆内人员不止知消防,还要会用消防。经常进行消防实战演练,切实让他们真正对所配备的装备器材会使用操作,掌握防火灭火基本方法。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
1、 为了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公司具体情况的有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2、 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公司防损部、仓库日常管理相关部门负责。
二、组织管理
1、 仓库扩建,改建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给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改扩建竣工时,给公安消防监督部门进行验收未合格的不得交会使用。
2、 仓库最高负责人为仓库防火责任人,负责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以下职责:
4、 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5、 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视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6、 组织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7、 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8、 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9、 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向防损部及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备案。
10、 仓库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11、 仓库管理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
12、 对仓库新入职员工应进行仓库包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位工作。
三、储存管理
1、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少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少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2、 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图示规定的甲,乙类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的灭火方法。
3、 易自燃或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空气干燥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期检测,严格控制温度与湿度。
4、 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5、 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的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6、 使用过的油棉沙,油手套等沾细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入在安全地点,定期
检查。
四、电器管理
1、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2、 仓库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灯照明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
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3、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
4、 库房内铺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硬塑料管保护。
5、 库区的每一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处单独安装开关箱,仓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6、 库房不准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设备。
7、 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室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8、 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9、 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五、火源管理
1、 仓库应当置醒目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2、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申请动火证。经仓库或大厦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3、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有防火负责人批准。
4、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5、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不准吸烟,燃放烟花爆竹。
6、 库房仓管人员及入库人员,入库前应当交出携带的火种,接受防损人员的检查。
六、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1、 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杂物。
2、 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保养、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3、 对消火栓,灭火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不准堵塞、隔离、挪用。
4、 库区的消防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仓库防火知识
1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根据火灾危险程度留出相应的防火间距。
2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搭设防晒棚)。
3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4甲、乙类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产品说明书或包装上都有产品注意事项或禁止性标志)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这里介绍不同的灭火剂:(1)干粉灭火器,适用于扑救液体、气体、电气和固体火灾,既是全能灭火器;(2)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扑救贵重仪器、档案资料、计算机室内火灾但不能扑救钾、钠、镁、铝等物质火灾;(3)泡沫灭火器,适用于扑救液体火灾,但不能扑救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火灾如:醇、脂、酮以及电气火灾。
5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合格的产品包装或说明书中都有禁止性警示,所以入库储存物品时,应注意查看产品说明或包装警示说明,不能盲目随意将物品入库)。
6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7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8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9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
10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11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隔热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12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零点五米。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13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14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15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热器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
16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17仓库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并严格执行。
18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19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20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四、仓库(房屋)的租赁
关于租赁产生消防安全责任: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8条规定:实行承包、租赁、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中,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有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因此,应注意在签订租赁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在消防安全方面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以督处合同各方尽职尽责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防止推诿扯皮保障消防安全。
五、义务消防组织的建立
单位应根据自身建筑、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和组织机构人员情况,成立相应的义务消防组织,并明确各成员火灾情况下工作职责(要开展经常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其中,组织机构主要是:
(1)灭火行动组;
(2)通讯联络组;
(3)疏散引导组;
(4)安全防护救护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