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工人安全,工地都会要求工人佩戴安全帽。安全帽佩戴管理规定都有哪些内容?下面是安全帽佩戴管理规定范文,欢迎参阅。
安全帽佩戴管理规定范文1
为培养良好的行为规范,杜绝人身伤害,促进安全生产,就安全帽使用提出如下规定:
一、安全帽的使用:
1、安全帽是员工个人重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除外),必须戴安全帽作业。
2、严禁使用基本技术性能和特殊技术性能要求不符合国家标准、下颚带与帽壳相连接、无帽内垂直净空间、受过重击、退色、有裂纹、超过使用期限等不合格的安全帽。
3、安全帽的正确戴法应戴正、帽带系紧,帽箍的大小应根据佩戴人的头型调整箍紧,帽箍的底边到人头顶端应保持80-90mm距离,帽衬与帽壳顶部垂直距离应保持25-50mm,与帽壳侧面水平距离应保持5-20mm。必须保持安全帽的清洁,脏污时,应使用中性清洁剂或用布擦干净。
二、安全帽的管理
1、严禁随意改变安全帽的任何结构。
2、严禁用安全帽充当坐垫、器皿使用。
3、不得在安全帽上乱涂乱画或粘贴图文。
4、安全帽应妥善保管,避免受挤压存放;避免存放在酸、碱、高温、日晒、潮湿等场所;更不可和硬物放在一起。
5、借用他人安全帽时,必须征得主人同意并经过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6、安全帽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规定使用期限,安全帽到期后由安全部门统一发放新安全帽,并建立发放记录。
7、安全帽应记入安全用品台账。安全帽由于个人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或损坏时,应按照安全帽采购价格(30元)给予赔偿,重新领取安全帽。
8、新安全帽下发后,以前旧安全帽一律不得使用,如数上交上级安全主管部门。(防止老化、变形、超期使用造成后果)如发现使用旧安全帽者按照违章作业处理。
安全帽佩戴管理规定范文2
1 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帽的管理、试验和使用规则。
本规定适用于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帽的管理。
2 引用文件
GB 2811-89 安全帽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电安生〔1994〕227号
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 国电发〔20xx〕777号
3 管理
3.1 安监部应监督计划部门购买经国家正规部门批准,取得生产许可证,并有产品检验合格证的安全帽。
3.2 安全帽的使用期限,从产品制造完成之日计算不超过两年半。
3.3 到期后的安全帽可根据要求进行抽查测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以后每年抽验一次,不合格按报废处理。
3.4 每顶安全帽上都应有以下四项永久性标记:
–制造厂名称及商标、型号;
–制造年、月;
–生产合格证和检验合格证;
–许可证、编号。
3.5 安全帽的技术要求:
–顶部要有20mm~50mm缓冲空间;
–帽舌伸出长度为10mm~50mm,倾斜度在30°~60°;
–组件要完好(包括帽箍、顶衬、后箍、下额带等)。
3.6 安全帽不应贮存在酸、碱、高温、日晒、潮湿等处所,不应和硬物混放,应放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
3.7 不符合要求的安全帽必须上交安监部,由安监部统一报废处理。
4 试验
4.1 由生产部组织对安全帽进行试验,每批量抽试2顶,有一顶不合格,本批安全帽全部报废,安监部对试验过程进行监督。
4.2 冲击吸收性能试验
4.2.1 试验装置包括:
–头模;
–冲击台架:该架是一台能提升和释放重锤,使之自由或导向下落的试验台架;
–钢锤:该钢锤是一个头部为半园形、直径96mm、外形对称均匀、材质为#45钢、总重量为5kg。
4.2.2 试验方法
将头模垂直安放在坚固的基础上,安全帽的帽衬调节至最大限度后戴到头模上,用5kg重的钢锤从1m高的地方自由或导向平稳下落冲击安全帽,钢锤下落轨迹应与头模中心线一致,水平偏移不大于1cm,不损坏或不变型为合格。
4.3 耐穿透性能试验
4.3.1 试验装置包括:
–头模;
–钢锥:重量3kg;
–锥角:60°;锥形最小高度:40mm;
–锥尖半径:0.5mm;锥尖硬度:HRC45;材质:T8钢。
4.3.2 试验方法
将头模垂直安放在坚固的基础上,安全帽的帽衬调节至最大限度后戴到头模上,用3kg钢锥自1m高自由平稳下落冲击安全帽,钢锥着帽点应在帽顶中心Φ100mm范围以内的薄弱部分,帽顶与头模之间垫一张白纸,穿刺后观察是否穿透接触头模,以不接触头模为合格。
4.4 试验完毕后应填写试验报告,并存档保存。
5 使用
5.1 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必须戴安全帽。
4.2 缓冲衬垫的松紧由带子调节,人的头顶和帽体内顶部的空间至少要有32mm,使帽体受冲击时有足够的变形空间,也利于头和帽体之间的通风。
5.3 安全帽佩戴时帽带应系好,严禁将安全帽歪戴在脑后。
5.4 为避免降低帽体强度,安全帽上禁止擅自开孔。
5.5 工作时应尽量避免与酸、碱直接接触,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安全帽上的污垢擦拭干净。
5.6 要经常检查安全帽是否有龟裂,下凹裂痕、磨损,组件损坏等,不合格的安全帽禁止使用。
6 附则
6.1 本规定由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安监部负责解释。
6.2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帽佩戴管理规定范文3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帽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帽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家电力公司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3 管理职能
安全监察部是公司安全帽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安全帽的配备以及安全帽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定期组织对安全帽的检验。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从事发电生产运行、检修、维护等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生产人员均配用安全帽一顶,统一编号,个人保管。其他需要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所在部门配备备用安全帽,由该部门专人负责保管。
4.2 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如不戴安全帽或佩戴不正确,一律按违章考核。
4.3 安全帽在生产工作中正常使用,不得拿作他用。
4.4 在生产工作现场,因工作原因发生安全帽损坏的,应及时向所在部门领导汇报,并填写《安全帽更换补领申请表》,由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及时更换安全帽。见资料性附录A。
4.5 塑料安全帽的正常使用期限为二年半(30个月),到期以旧换新。
4.6 安全帽发生遗失或由于个人原因损坏,必须由本人支付20元/顶的成本费。
4.7 上级领导来公司检查工作或外单位人员来公司参观,由接待部门负责按规定落实安全帽;实习人员的安全帽由所在部门负责落实。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公司分管领导和安全监察部组织检查与考核。
5.2 按《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考核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