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安全责任书

  切实加强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妇幼卫生工作的质量,更好地实行科学、规范、安全管理,防范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就医。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医疗安全责任书,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医疗安全责任书(一)

  为使全院医务人员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强化质量意识、医疗安全意识,职业风险意识,消除医疗隐患,杜绝医疗差错、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执业医师法”等精神,制定医疗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各科应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与手术分级管理制。按医院优质服务、承诺服务的规定进行工作,做到按章办事,违章必究。

  二、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要注重医德修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在岗时间不干私活,不从事医疗活动以外的任何事情。凡因违反而致事故、差错、纠纷发生者,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各级医师的查房记录或指示必须在病程记录中明确无误地显示出来,上级医师签字认可;各种病历书写必须内容真实完整,描述准确无误,分析科学有序,记录及时清楚,科主任要严格把关,不允许有重要缺陷的病历归档。科室有关人员及病案室管理人员要加强对现病历及归档病历的管理,防止丢失、遗漏、涂改、伪造、销毁。不经医务科或主管院长批准,不得借调、摘抄、复印病历。否则,引起纠纷,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

  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随意简化或更改。一般诊疗技术操作前,要向病员及其家属讲明操作的目的、意义及操作中可能出现的反应和副作用;对危重病员或在重要器官进行复杂的有创伤性的诊疗技术操作前,应对患者或家属说明必要性、复杂性和危险性,同意检查签字为凭。对违反操作规程而又未向病员或家属讲时上述情况引发的事故、差错、纠纷,应追究当事人的全部责任。

  五、对危重病人的抢救必须及时,救治措施得力,其交接班须床前口头交接。危、急、重病人的会诊、疑难与死亡病案讨论,必须在院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出具书面记录。对危重病人的病情变化或可能出现的并发症要做到心中有数,要及时向病人家属说明和记录,必要时需病人家属在病程记录中签字。科主任应定期检查,组织实施。否则,因此而致事故、差错、纠纷的发生,除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还要追究科室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六、对一些特种检查(包括CT、MRI等)、特殊治疗(包括应用贵重药品等)医疗费用花费较高时,应及时向病人家属解释清楚,取得家属配合,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七、凡重大手术和科室开展新业务、新技术、重要脏器切除等手术,必须按规定由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如施行紧急手术又无家属及关系人

  在场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应向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经授权人批准后实施手术。否则,引起事故、差错、纠纷,当事人和科室应承担全部责任。

  八、各科室应对抢救设备、器械和药品要做到专人保管、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能随时满足抢救病人的需要。如因抢救器械、药品不到位而引起事故、纠纷,当事人和科室应负全部责任。

  九、新上岗人员不经岗前培训不得进入科室。科室对新上岗人员应抓好继续学习、业务培训及管理工作,经科室考核,确能单独胜任工作时,由所在科室写出申请,医务处批准,方享受处方权单独值班,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共同处理。否则,引起事故、差错、纠纷,除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上级医师和科主任也应负一定责任。

  十、各种手术后切除的组织,应及时送病理检查,明确诊断,术前谈话内容应详细、全面,各种并发症及危险因素应交待清楚,并履行签字手续。术中需要更改手术方式,须向科主任请示,其次要再次向病人家属谈话,谈话内容须签字。输血前应作五项检查,输血同意书应履行签字手续。否则,引起事故、差错及纠纷,当事人应负主要责任。

  十一、科室必须加强对进修实习人员的管理,进修实习生书写的各种医疗文件,带教老师必须认真审查修改签名认可或作补充记录,其参加手术或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必须经带教老师同意并进行现场指导;带教老师不得随意让进修实习人员代替值班,若有违反引发差错、事故、纠纷,带教老师或值班医生作为直接责任人首先予以追究。

  十二、门诊及病房首诊医师对接诊病员的检查、诊断、会诊、处置、病历书写、转科均负有责任。急危重病人到院后,接诊医师必须在5分钟内开始处置,并迅速报告上级医师;危重病人需入院,转送途中必须有医护人员陪送,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病人。若有违反,引发差错、事故,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

  十三、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对某些严重或目前还不能医治的疾病,应对病员作严格保密,以减轻病员的思想负担,防止意外事件发生。但对家属、单位要如实反映病情及预后。对病员的隐私应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对其它科室或人员发生的纠纷,有关医务人员不得将真象随意、过早泄露给病人或家属,以避免纠纷扩大、复杂化,否则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四、全院各类工作人员要互相支持,团结协助,不相互拆台,更不能在医患之间拔弄是非,若借病员之口达报复个人之目的,制造医疗纠纷。否则,同此引发医疗纠纷者,当事人应参与纠纷处理的全过程,并视情节和后果,给予检查、停职、行政处分等处理。

  十五、加强对麻醉科的管理,对各科手术应严格执行麻醉操作规程和无菌制度,保证手术器械和设备的完好,发生故障及时维修,对违反麻醉操作规程而引发的事故、差错、纠纷,追究当事人的全部责任。

  十六、认真落实院内总值班和内外科二线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随叫随到,积极参加或协调对病员的抢救、治疗,对重大灾害、意外事件批量伤员和突发事件,必须及时逐级上报,不得拖延,否则引起事故、纠纷应追究当班人员的全部责任。

  十七、医、护、技人员要认真执行各种查对制度,医嘱、处方、药品、手术、输血、收集标本以及签发的各类报告等均按要求认真查对,以达到准确无误,确保病人安全。护理人员要作好三查七对,严格执行医嘱,经常巡视病房,认真观察病情,书写护理记录。及时、准确地向医师反映病员的病情变化,对病员认真负责,否则引起事故、差错、纠纷,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

  十八、纠纷一经发生,当事科室要妥善保留一份原始资料,如针管、残存液体、血液制品等,病历封存上交。任何人不得涂改、调换、销毁、丢失。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上述十八项规定,各科室要认真讨论执行,科主任与院长签字,以示负责。

  院领导(签字):

  日期:

  关于医疗安全责任书(二)

  为全面落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我院履行职责,更好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灾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医院安全生产责任书。

  1. 医院为公众聚集场所,各科室的主任为本科室的安全生产责任人。

  2、各科室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重点抓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宣传及宣传月活动。

  3、认真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在“百安活动”中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4、健全机构,强化管理。各科室在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同时,务必做到制度健全,责任到人。在安全生产上做到科责任人亲自抓,有专人抓,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并有记录、记载。

  5、各科室每季度对本科室安全生产进行一次大检查,记录齐全。事故隐患有登记,有整改措施,重大隐患及时上报院办。

  6、认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本科室的人员定期

  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作好培训和记载,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7、加强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防范和减少医疗事故发生。

  8、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积极、主动、组织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专项整治活动。

  9、做好经常性消防安全工作,按要求做好消防基础设施和配备消防器材。

  10、对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科室实行一票否决,年度内科室不得评先、评优,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不得评奖与提拔。

  单位领导:(签字)

  科室负责人:

  科室负责人:

  科室负责人:

  20xx年1月10日

  关于医疗安全责任书(三)

  医院:——科室——在从事医疗服务活动中,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保证本科室的医疗活动安全。

  一、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违反上级行政部门和医院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

  范,造成严重后果;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危急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

  (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

  死亡等证明文件;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文件资料;

  (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物、消毒制剂和医疗器械;

  (七)不按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药品;

  (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

  (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

  (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十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

  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上级行政部门调遣的:

  (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

  按规定报告的;

  (十三)医务人员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

  舞弊造成后果的。

  二、 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及后勤工作人员在医疗、预防、保健、后勤服务工作中弄

  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后果的;

  三、 处罚细则:对违反上述行为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相应处罚。

  (一)对直接责任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给患者造成损害,导致医院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损失者,按直接责任人、间接

  责任人、管理责任人(注:管理责任人为各科主任和/或护士长)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三)发生医疗差错,未构成医疗事故的,将与职称评定、末位淘汰、先进评选挂钩,并处予一定经济处罚;

  (四)发生投诉较多的科室或个人,将与医疗质量评选、末位淘汰、先进评选挂钩;

  四、 经济处罚细则:

  对发生医疗纠纷造成医院进行了经跻赔偿的科室相关责任人及相关管理责任人的经济处罚细则:直接责任人负担所赔偿金额的5–8%;间接责任人负担所赔偿金额的3–5%;管理责任人负担所赔偿金额的1–3%。

  ——(科室)——保证:在从事医疗服务活动中,服从监管;若未做到医疗质量安全的

  第一条第(一)至(十三)及第二条,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第

  三至四条的相应处罚。本协议一式两份,单位负责人、科室负责人、科室责任人各执一份,科室负责人向医院签定,职工向科室负责人和医院负责人签定,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医院负责人: 医院 (盖章)

  科室负责人: (签字)

  关于医疗安全责任书(四)

  一、要高度重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各科室负责人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责任人。

  二、要规范临床诊疗服务管理,认真落实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核心制度,落实病历、处方书写规范,确保医疗文书质量。

  三、要加强基础医疗和护理质量,强化三基、三严训练,每年组织医护人员业务学习、业务培训不少于10次,法律法规学习不少于2次,医护人员参加“三基”理论考试每季度至少1次,卫生局组织的考试考核合格率必须达95%以上。

  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为了加强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学生养成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遵守交通法规,保护自身出行安全的良好习惯,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特签订班主任与学生交通安全责任书: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消防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防火意识,做到人人重视消防工作,熟悉消防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四、全面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制定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严格执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及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五、要加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监管,加大对各项核心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加强对手术质量、门诊质量和易发生医疗事故岗位和环节的监督管理。

  员工可以自觉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并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

  六、要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各部门主管人要亲自抓,完善医院感染管理的组织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明确任务人,落实责任制,把院内感染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部门所有人员均有责任和义务保护辖区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保证其正常使用,并定期检查,做好保洁,使本部门每个员工都能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摆放位置、数量、操作方法。无火灾情况下,任何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消防设备、器材,因火情需要动用,用完后应及时放回原位,并报告保卫科。

  七、要加强急诊、急救管理,严格落实急诊,急救工作制度,确保确保急诊、急救设备、设施、车辆处于备用状态。

  八、本责任书内容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责任原因导致医疗事故或重大医疗纠纷,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九、谁分管的部门如果发生火灾,要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谁造成火灾,谁就要赔偿一切损失”的规定。情节严重的还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对于发现火灾苗头及时扑灭者,根据情况可奖励100—500元。对于在火灾中奋力扑救,挽回重大损失者,可奖励500—1000元。

  十、加强对麻醉科的管理,对各科手术应严格执行麻醉操作规程和无菌制度,保证手术器械和设备的完好,发生故障及时维修,对违反麻醉操作规程而引发的事故、差错、纠纷,追究当事人的全部责任。对一些特种检查(包括ct、mri等)、特殊治疗(包括应用贵重药品等)医疗费用花费较高时,应及时向病人家属解释清楚,取得家属配合,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关于医疗安全责任书(五)

  一、为了保证校内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明确各部门、各相关责任人的职责范围、督促各相关责任人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二、校医为本部门的安全责任人。

  三、安全工作职责范围:

  1、开展门诊治疗及处理学生突发伤害事故,对病情严重的学生,应及时护送医院诊治,不得延误。

  2、建立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协助学校开展专业救助。

  3、组织开展学校爱国卫生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对学校教学卫生、体育、环境、劳动、饮食卫生等设施卫生监督,定期对学生的饮用水,宿舍卫生进行检查。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4、定期进行药品有效期检查,保证校医室药品不过期。

  5、开展学生医疗自救知识教育。

  6、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关心特殊体质学生,有关名单须在新学期初通知班主任和体育教师。

  7、师生集体活动,校医原则上要求随队参加,并准备好医疗救护药品。

  四、责任追究:在部门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除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外,学校将追究校医的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总务处、医务室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分管领导:

  学校(盖章):

  医务室责任人:

  20xx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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