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简称): 乙方(简称):
法定代表人: 项目总策划人:
身份证号码: 项目经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相关相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就红梅汽车站相关物业招商运作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相关铺位物业,向乙方支付一定的佣金,交由乙
方组成团队为其招商运作,乙方则组织相关人员为其实践策划操作。
第二条, 甲方与乙方初步约定的运作期限为三个月,自xx年__月__日至xx年__月__日止。至于本期限后,甲、
乙双方如愿意再行合作,则另行相商。
第三条, 乙方运作期间,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办公地点,并提供诸如网络、电脑、电话、茶具、桌椅等办公设备及配套设施。
具体细节,甲、乙双方视情况协商而定。
第四条, 所有实践操作当中,甲方除 乙方工作人员提供一日三餐的食宿并向乙方工作人员支付招商期限内相关零用费用:
项目经理, 一名, 基本底薪每人3300元/月;
招商主任 两名, 基本底薪每人1500元/月;
内勤接待 一名, 基本底薪每人1300元/月。
第五条, 甲、乙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
整个运作当中,招商运作主要以乙方的策略方式为主,甲方不能任意干涉或强行要求,但甲方具有运作过程中相关
知情权和建议权,乙方必须实事求是、毫不隐讳地向甲方详情说明及解释。
乙方团队人员在运作进程中,应本着向甲方高度忠诚和负责的态度,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地开展工作,并严于律已
、全力以赴地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积极争取甲方利益的合理化和最大化。
甲方应在每月的15号向乙方工作人员发放当月的基本零用费用。
业务提成采用现签现提的原则,即一铺位合同签订生效并缴纳相关费用后,甲方与乙方每月每周六下午三点进行提
成的支付相关事宜。否则乙方保留有追究甲方的权利。
按如下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关业绩提成:
1、 招商率达到规划总体面积(以平面图的核准面积数据为准)的40%及以下时,乙方均向甲方提取成交铺位半个月的总租金作
为提成;
2、 招商率达到规划总体面积(以平面图的核准面积数据为准)的40%到65%时,乙方向甲方提取成交铺位一个月的总租金作为
提成;
3、 招商率达到规划总体面积(以平面图的核准面积数据为准)的65%及以上,乙方向甲方提取成交铺位一个半月的总租金作为
提成;
4、 至于如何界定规划总体面积招商率的40%和65%的事项,原则上乙方先向甲方提取成交铺位一个月的总租金作为提成,按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