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素甫江,男,维吾尔族,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学历。 1974年7月5日出生于呼图壁县,1997年7月毕业于新疆农业大学农学分院作物栽培专业。1997年9月参加工作,2019年调整工作到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工作。多年来,该同志坚持以服务"三农"原则,不断创新和完善,努力地做好本职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得到了农业局系统干部职工的好评。
一、做政治坚定,旗帜鲜明,维护民族团结的好干部。
作为一名基层的干部,该同志注重个人的品德修养,忠诚党的事业,按照党章的要求,做到了言行一致,在工作中遵纪守法,讲原则、讲团结、讲稳定,识大体,顾大局。特别是在解决农资纠纷时,结合工作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关心和团结各民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果断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维护祖国统一。时刻提醒自己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尽自己一切所能为群众多做好事、人实事。在工作中善干一行爱一行,于发挥潜能,纠正不足,不断提高,服从组织安排,在工作岗位上做出了很好的成绩。
二、做以身作则,树立榜样,教育孩子的好家长。
在日常生活中,他通过言传身教,教育孩子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从小树立民族团结思想,打牢民族团结思想基础,做社会主义事业和民族团结事业的合格接班人。无论在机关工作中还是在平时生活导中,总是把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放在工作的首位,对违反民族团结的话和事总是发现一件就坚决制止一件。和孩子建立良好的关系,从来不采用家长式的管教方式,做到相互沟通,相互尊重,相互体谅。特别尊重孩子的兴趣爱好,全方位教育、培养孩子,注重孩子的个性发展。为了丰富孩子的课外知识,给孩子购买了《水浒》、《三国演义》、《中华上下五千年》等中国历史书籍,让孩子了解中国几千年演变发展过程。为培养好孩子,经常与孩子的老师沟通,了解孩子的思想状况和学习情况,为教育好孩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对孩子的教育中,最关键的是要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习惯,这对孩子今后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每天在孩子放学后,要求孩子及时独立完成当天的作业,要求孩子自己检查,这样逐渐消除了孩子常有的依赖父母把关的思想。之后预习第二天的课程,并把第二天上课的文具和课本准备好,上课时带着"问题"听课,这样有重点地学习难点,有效提高了学习效率。在抓好孩子学习的同时,他不忘对孩子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他深知教育孩子成才不光是为小家,更重要的是要为国家培养优秀的人才。人们都说:"家庭是孩子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相对的家长就是孩子人生的第一任教师,家长的人生观、日常道德规范、待人处事都会对孩子成长起移默化的作用。在这方面他十分注意,在工作和生活中,他孝敬父母、尊敬长辈、诚实正直、团结邻里,并教育孩子做一个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的人。平时,他和爱人在教育孩子方面经常沟通,统一思想和方法,在以身作则的前提下,给孩子提出要求。在学校,要求孩子要尊重老师、同学,在家中要求孩子要尊重家长,在公共场所,要求孩子自觉遵守公共道德,从小使孩子树立"生而有涯,学而无涯"的思想。
三、做遵纪守法,不断学习,奉献社会的好公民。
玉素甫江同志从工作以来,先后从事过各种工作,每种工作都会接触到形形色色的人物,有一些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在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工作中,需要协调解决农牧民因农资纠纷而引发的各种矛盾,所从事的行业来不得一点马虎,存不得一点私心,是哪个民族的同志的事,他都能平等对待,依法耐心、细致的做工作,教育引导农牧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遵纪守法,保持社会和谐安宁。工作的多少年来,他所处理的执法案件没有因处理不公南昌引发的上访现象。始终如一的坚持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该同志在生活工作圈子中已经是有名的工作认真、遵纪守法的模范。同时也带动了一批农业执法人员,为单位做出了很多贡献。
玉素甫江同志是一名平凡的基层工作者,在平凡的岗位中,诠释着一名共产党员的誓言。在民族团结,教育子女、遵纪守法方面,以自己的一己之力,传递着社会正能量,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宏伟目标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