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代理合同
代理加盟合同
第一章 合同双方
授权方:河南省恒信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企业法人「以下简称授权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码:
登记机关: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
税务登记号:(国税) (地税)
发证机关: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办公地址: 邮政编号:
电 话: 传 真:
加盟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或批准的法人企业或经营者「以下简称加盟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码: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税务登记号:
发证机关: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办公地址: 邮政编号:
电 话: 传 真:
授权方,加盟方本着自愿,平等,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双方就以下内容达成一致,共同遵守.
第二章 总 则
第一条 加盟方自主决策,自愿向授权方申请加盟恒信科技软件类业务地市级城市一级代理,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使用授权方的标识及某些管理服务系统.加盟方有责任维护整个授权经营体系的完整性和统一性;并承认项目的商标,授权方的商号,标识等是加盟经营的营业象征.
第二条 基于授权方河南省恒信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具备了加盟的基本条件,根据恒信科技操作系统建设规划,同意加盟方加入其销售系统.
第三条 授权方根据恒信科技加盟的市场规划,根据对加盟方的申请的审核,同意加盟方成为 省/「直辖市」(省级代理),由加盟方负责授权区域内恒信科技品牌项目推广,软件的销售等恒信科技相关业务(注:数据类业务无渠道性).省级代理加盟费用20xx0元,地(市)级代理加盟费用8000元.省级代理可直接获得数据类业务的金牌级代理价,并赠送代理平台,无业绩考核.
第四条 本合同有关的文字定义
以下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加盟合同书”:印有授权方标识及”恒信科技”授权经销字样的标志牌.
”知识产权”:指以下所有或任何一项:
软件的设计以及核心程序.
授权方与管理服务系统有关的任何文件资料,信息,商业秘密等.
”管理服务系统”:授权方使用的知识产权和必要的技术机密,商业秘密,经营方法;从事推广,管理和运营业务过程中所开发的商业模式和方法.
在本合同中词语”授权”是一种合同许可,是在授权方和加盟方之间授予和施加权利和义务的方式.
授权方可设立分授权方(县/市加盟商).
第五条 授权方授予加盟方如下权利:
经营:a,授权方提供的视频会议软件的推广与销售.
b,授权方数据类业务的推广和销售.
在与项目有关的经营活动中使用授权方的标识和管理服务系统.
第三章 合同宗旨
第一条 订立本合同的目的是在于确保授权方,加盟方忠实地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
第二条 加盟方作为单独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进行其活动.因此,必须遵守对所有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并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合法经营中获利.
第三条 加盟方须维护”恒信科技”的整体形象,在其辖区内不得以其他形式及形象从事与”恒信科技”业务有关的商业活动.
第四条 授权方对本合同任何条款有最终的解释权.
第四章 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自签约日起有效,除非本合同提前终止.加盟方在合同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授权方提出延长恒信科技加盟合同的书面请求,并经授权方同意,可以续签《恒信科技加盟合同书》.在合同有效期内,加盟方须每年获得授权方的《加盟授权书》.首次签约后即同时获得有效期为一年的《加盟授权书》,以后在《加盟授权书》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授权方更换新的经营年度的《加盟授权书》.
第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满时,在同等条件下,加盟方有优先签约权.
第五章 授权方的义务
第一条 授权方保证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条 为了保证产品使用者的利益,防止加盟方之间的不正当竞争,授权方对项目经营内容实行区域化限制制度.
第三条 在本合同期间,授权方积极协调市场,协助加盟方按照恒信科技加盟规划进行市场设计和拓展市场会员网络.
第四条 授权方提供适当的人员培训,经营管理,营销策划等方面的辅导,作为推行”恒信科技”品牌加盟应具备的条件.
第五条 授权方维护”恒信科技”业务系统的正常和正确运营,支持加盟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维护加盟方的经营利益.
第六条 授权方为加盟方提供以下授权配置:
1, 授权区域内推广软件项目,并受公司保护;
2, 恒信科技形象硬件.「包括标牌,标识,宣传品」;
3, 系统的恒信科技相关业务培训;
4, 全面导入恒信科技经营管理系统.
第六章 授权方的权利
第一条 授权方在授予加盟方经营权过程中,有权向加盟方收取必要的费用.
第二条 授权方在授予加盟方经营权后,为维护授权方企业的形象和声誉,有权对加盟方提出必要的经营标准和要求.
第三条 为确保授权加盟体系的统一性和服务质量的一致性,授权方有权对加盟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四条 授权方有权要求加盟方在任何时候提供市场信息,销售数据等.
第五条 授权方有权要求加盟方使用统一的全国性广告,并接受授权方对地方性广告的控制.
第六条 为提高员工业务,思想整体素质,树立好企业形象,授权方有权要求加盟方接受授权方的培训和管理方案.
第七条 授权方为实现总体的经营战略目标,有权对加盟方按绩效制度考核.
第七章 加盟方的义务
第一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所在地的有关法规,规定.
第二条 遵守恒信科技加盟系统的运营规定:
1, 加盟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和税务登记等相关证件,保证其有效合法性,便于授权方的验资,评估.
2, 在辖区内尽职做好恒信科技的所有项目推广,服务和业务管理.
3, 认真做好本辖区内消费客户资料的录入与保管工作,确保不会流失被盗.
4, 做好本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业务,思想整体素质,树立好企业形象.
第三条 维护授权加盟的良好声誉.
第四条 妥善保存加盟方的经营业务记录,以备授权方的核查.
第五条 接受授权方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 涉及加盟方经营方面的各种税费由加盟方依法承担.
第八章 加盟方的权利
第一条 加盟方有权获得其经营利润所得.
第二条 加盟方有权登陆恒信科技所提供的商务平台站点进行业务操作.
第三条 加盟方可以取得授权区域内恒信科技品牌产品,项目的代理价格,具体标准详见恒信科技商务手册.
第四条 使用授权方授权范围内的标识,形象设计.
第五条 获得授权方所提供的项目推广和指导的权利.
第六条 获得授权方提供广告策划支持的权利.
第七条 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行使授权方所赋予的权利.
第九章 加盟条件
加盟方的资格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2, 有一定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经验;
3, 有适于授权经营的资金,且信用良好.
4, 有一定的计算机与互联网操作能力.
第十章 禁止竞争
第一条 合同有效期间,加盟方不得有擅自跨区域经营,以损害其他加盟方的利益,扰乱授权市场经营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需跨区域运作请与公司协商与所跨区域加盟商合作拓展业务.
第二条 加盟方不得同时宣传,陈列,经营其他具有与授权方的产品有竞争性的项目和商品,加盟方不得以他人项目和商品冒充授权方的产品来搭售,销售.
第十二章 合同的解除
加盟方与授权方签订合同以后6个月内,经授权方核查加盟方经营行为 未实施的,即视为加盟方违约,授权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出现双方合作过程中任何加盟方侵害授权方知识产权的行为,授权方将收回其《加盟授权书》,并终止加盟方的授权经营资格.
对违反恒信科技授权合同规定,侵害授权方合法权益,破坏加盟体系的行为,授权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终止加盟方的加盟资格.包括加盟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场所需要的其他证照;跨授权经营范围;违反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项时.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如授权方或加盟方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能预见的事件的发生,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等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业务,本合同的履行可以终止,双方各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必须在7天内或通讯障碍消除之日起3天内以书面的方式,必要时以传真或电传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该事件的发生.如果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这样做,将不能继续从本合同中获益.
第十四章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五章 争议解决
第一条 如果产生有关本合同的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给郑州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二条 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若没有及时行使合同所赋予的权利或合同要求对方严格履行的义务将不构成自动放弃权利和要求.
第十六章 通 知
任何书面通知按本合同中所述双方的注册地址以图文传真送达通知人后,即视为送达.
合同签署地为郑州市.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
加盟方兹承认签署本合同,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第十七章 其 它
第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授 权 方: 加 盟 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户名全称: 户名全称: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