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起实施

  近日公布的《福州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将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那么,下面是办法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昨日,福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布了《福州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明年元旦起施行。今后,福州现有20.68万公顷湿地将获有效保护。《办法》明确,破坏鸟卵,以鸣笛、追赶等方式惊吓野生水禽,干扰鸟类繁殖、觅食的,最高可罚五千元。

  四类湿地应列入福州市名录

  《办法》提出,四类非省级以上湿地应当列入福州市重要湿地名录,包括:典型、有代表性、具有显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自然湿地生态系统;面积大于两千公顷的单块湿地,或者多块湿地复合具有重要维持生态平衡或水文调节作用的湿地系统,或者蓄水量三千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有较多野生水禽集中繁殖、越冬、停歇的湿地或者分布有珍稀濒危动植物、中国特有动植物的湿地;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湿地等未列入省以上重要湿地名录。

  罗源湾、连江敖江河口、福清湾、山仔水库、长乐双脾岛等湿地,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申请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长乐蝙蝠洲、马尾琅岐、道庆洲芦岐洲、帝封江、闽侯塔礁洲、闽侯江滨等湿地,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申请建立湿地公园;尚不具备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条件的湿地,可以依照省有关规定建立湿地保护小区。

  鸣笛惊吓野生水禽最高罚五千元

  《办法》规定,擅自占用市重要湿地的,由市、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限期恢复原状,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投放影响湿地生态安全的生物物种的,由市、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投放物,并处一万元

  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种植影响湿地生态安全的植物的,由市、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限期恢复,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破坏鸟卵,以鸣笛、追赶等方式惊吓野生水禽,干扰鸟类繁殖、觅食的,由市、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12月7日上午,福州市人大正式向社会公布了《福州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办法旨在通过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改善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来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该办法明确了我市湿地保护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的权责及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将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介绍,湿地是与森林、海洋并称的全球三大生态系统之一,它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蓄洪水、调节气候等重要生态功能,被誉为“地球之肾”。我市现有湿地面积20.68万公顷,占全省湿地面积比重23.7%,居全省首位,在我市保护生态环境、保持生物多样性以及发展经济社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我市基本形成了以湿地自然保护区为主体,海洋保护区、湿地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相结合的湿地保护体系。目前,全市已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5个、海洋保护区2个、湿地公园1个、饮用水源保护区73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个,列入国家重要湿地1块。闽江河口湿地入选中国十大魅力湿地,福清湾湿地被列入国家重要湿地。

  近年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一直将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抓紧抓实。《福州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的颁布,将进一步加强我市湿地保护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更上新台阶。

  据悉,《福州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主要着重四个方面内容:关于湿地管理体制方面,《办法》规定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全市湿地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明确林业部门是湿地保护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海洋与渔业、水利、城乡规划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湿地保护工作;同时规定了湿地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做好湿地保护相关工作。

  关于市重要湿地名录管理方面,《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将湿地名录等级划分为重要湿地名录和一般湿地名录,重要湿地名录包括国际、国家和省三级。《办法》提出,未列入省以上重要湿地名录,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应当列入市重要湿地名录,作为保护的主要对象。

  关于湿地保护措施方面,为充分体现保护优先的原则,《办法》对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或者特殊保护价值的湿地,规定应当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切实加以保护,并规定了市级、县级湿地公园的设立条件、认定和命名程序;要求加强湿地生态修复,建立珍稀水禽救护机制;规定湿地保护范围内禁止投放、种植影响湿地生态安全的生物物种等行为。

  关于湿地用途管控方面,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原则,统筹协调湿地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对湿地开发利用实行严格管理。《办法》规定要根据湿地保护规划依法划定湿地生态红线,实行差别化管控;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市重要湿地或者改变其用途,对因省以上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占用市重要湿地的,在遵循《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定了相关程序和要求。

原创文章,作者:fanwen,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fanwen.hongwu.com/29700.html

(0)
上一篇 2022年8月19日 上午9:52
下一篇 2022年8月19日 上午9:55

相关推荐

  • 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金融机构对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的尽职调查行为,六部委发布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下面是详细内容。 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

    办法 2022年8月13日
  •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

    深圳政府令(第290号)   《深圳政府关于修改〈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的决定》已经市政府六届五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许勤   20xx年1…

    办法 2022年8月2日
  •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目的是规范公司债券的发行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该办法全文六章三十二条,下面是详细内容。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

    办法 2022年9月8日
  • 质检局发布《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

      《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的主要特点:   一、明确生产者是召回第一责任人。   生产者是缺陷消费品的召回主体。《管理办法》对生产者信息收集分析报告义务、自行开展缺陷调查上报、…

    办法 2022年7月9日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变化

      据说最新版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有了很大的变化,到底是什么变化呢?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推荐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变化,欢迎阅读收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办法 2022年12月23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于20xx年2月24日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目的是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

    办法 2022年7月16日
  • 房屋登记管理办法

      为加强城市房屋权属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制定了房屋登记管理办法,欢迎大家阅读。   房屋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

    办法 2022年7月23日
  • 陕西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 全文

      为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制定了陕西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 ,下面是详细内容。   陕西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   第一条 为了实施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

    办法 2022年9月16日
  •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主要内容

      新颁布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有什么主要内容?下面就由小编告诉大家吧。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规…

    办法 2023年1月14日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7月施行

      新修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7月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3日发…

    办法 2022年9月10日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