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 编 号: – – – 需方: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一、名称、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1.质量标准按国家或地方标准执行;若无上述标准按出厂标准执行。 2.技术参数要求以产品彩页为准或者以投标标书说明为准。 3.产品的配置以产品彩页为准或者以投标标书说明为准。
三、产品的安装调试
1.需方不能私自拆产品的包装,私拆包装发生产品损坏、附件丢失,供方不负责。
2.供方产品到达需方2日内,供方提出书面安装条件、下达安装通知书。需方2日内回复。供方产品到达7日内即安装调试。
3.供方下达安装通知后,在产品到达15日内仍不能安装调试供方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四、交货地点及运费
需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供方承担。
五、包装标准与包装物
包装标准以生产商标准为准。包装物不回收。包装物商检费由供方承担。包装物供方不负责清理。 六、随机附件与备品
随机附件与备品按生产商装箱单数量与品名为准。无装箱单以供需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或者以供方招标文件说明为准。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货到验收付全款。
八、技术培训:
供方按合同条款规定,为需方讲解产品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及现场培训等事项。培训费用,按合同条款规定标准执行。 九、售后服务
供方按国家有关法规法律,实行产品包修、包换、包退,易损附件、消耗材料和人为造成损坏不给“三包”。 本合同一式(肆)份,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