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网约车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近日,哈尔滨发布网约车实施细则并征求意见,那么,细则有什么内容呢?下面就随第一范文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哈市起草哈尔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网约车发展实行总量调控,车辆户籍要求在哈市行政区域,车辆轴距在2.70米以上,车身长度在4.6米以上,裸车价格不低于15万元,排量不低于1.8L,注册登记时间不超过2年,行驶里程不超过6万千米。网约车驾驶员需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明,且需通过从业资格考试。

  网约车总量调控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哈尔滨市的网约车发展实行总量调控,根据市场供求变化实施动态调整。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考虑道路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人口数量、地域面积、消费习惯、出租汽车里程利用率等因素,提出年度网约车发展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投放,具体的投放方式将采取以服务质量信誉为主要竞标条件的招投标。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实行政府指导价。巡游出租汽车提供网约服务的,应执行巡游出租汽车运价。

  想从事网约车经营,车应当先符合七个条件

  (一)车籍所在地为哈尔滨市行政区域;

  (二)车型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

  (三)车辆轴距在2.70米以上,车身长度在4.6米以上,发动机功率不小于100KW,达到我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裸车价格不低于15万元,排量不低于1.8L。注册登记时间不超过2年,行驶里程不超过6万千米(此为初次投放标准,此后投放的应一律为新车);纯电动车辆轴距2.65米以上、续航里程250千米以上;插电式混合动力车辆轴距2.65米以上、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50千米以上;

  (四)安装嵌入式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五)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六)车体颜色采用单一颜色;

  (七)不得安装用于巡游经营的标志。

  想从事网约车经营,人应当先符合九个条件

  (一)无交通肇事犯罪记录,无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酒后驾驶记录,驾驶证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二)无暴力犯罪记录;

  (三)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

  (四)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明;

  (六)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合格;

  (七)近3年内无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记录;

  (八)取得C1以上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需向车籍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

  (二)本市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提交符合本细则第九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四)车辆彩色照片2张及照片电子文档;

  (五)车辆所有者为企业法人的,应当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分支机构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车辆所有者为个人的,应当提交车辆所有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本市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复印件;

  (七)车辆所有者委托网约车平台公司代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供双方签订的有效委托协议。

  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供核查。

  里程达60万千米或8年退出网约车经营

  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未达到网约车报废标准的车辆退出网约车运营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注销相应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公安交警部门办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登记。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被注销、撤销或吊销的,应注销平台经营者拥有所有权车辆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被注销、撤销或吊销的,应注销驾驶员个人拥有所有权车辆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约车辆报废、退出经营、所有权转让的,网约车车辆经营期限自动终止,并注销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反馈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电子邮件:以正文或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请在邮件主题中标明“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意见建议”。

  2.邮寄信件:信件或快递邮寄至“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广街64号哈尔滨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办公室收(邮编150010)”,请在信封上注明“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意见建议”。

  3.传真:请发至0451—84519842。

原创文章,作者:fanwen,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fanwen.hongwu.com/170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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