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参考范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决议落实。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公司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公司办公室是战略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应负责根据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指示,做好会议组织准备、信息收集、资料及议题准备、工作沟通联络等事务性工作,并收集和审核公司有关方面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组织收集和分析有关战略发展信息,并不定期上报战略委员会;

  (二)根据公司发展现状以及对未来市场的判断,起草公司短期、中期、长期的发展目标以及规划议案,上报战略委员会;

  (三)对公司战略目标进行分解,并落实到公司各项业务中去;

  (四)对公司重大投资或资本运作进行研讨,形成战略委员会议案;

  (五)推荐战略委员会咨询顾问人选;

  (六)董事会及战略委员会交办或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工作按如下程序执行:

  (一)由公司办公室或控股(参股)企业负责人上报的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投资决策部门及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初审,形成项目运作可行性方案,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委员会备案。

  (三)战略委员会根据投资决策部门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投资决策部门及公司办公室,报公司证券投资部和董事会秘书备案。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情况紧急时,召集人可通过电话、口头或其他通知方式随时通知召开临时会议。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书面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认为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

原创文章,作者:fanwen,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fanwen.hongwu.com/15436.html

(0)
上一篇 2022年7月28日 上午8:03
下一篇 2022年7月28日 上午8:07

相关推荐

  • 关于公共英语考试(PETS)三级写作评分细则

      (一)评分的侧重点   要想在写作这一项得到理想的分数,除了在平时加强语言基本功训练、提高写作技能外,了解评分的程序、“投其所好”也是一个考生要注意的重要因素。虽然A、B两节的…

    细则 2022年8月11日
  • 《安徽省保守国家秘密实施细则》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安徽省保守国家秘密实施细则》,下面是细则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安徽…

    细则 2022年7月14日
  • 温州网约车实施细则全文

      温州网约车实施细则近日正式落地,将于下月实施,那么,下面就随第一范文网小编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温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公布,并将于2月…

    细则 2022年10月7日
  • 班级管理细则制定方案

    班级管理细则制定方案   整体思路:   立法小组结合本班的实际制定出本班的班规。实行双班委制,轮流值周.轮流监督。班长实行竞选,有班长聘班级委员,小组长选本组人员。班委会负责对各…

    细则 2022年7月26日
  • 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为做好奖励工作,保证丰收奖的申报、推荐和评审质量,制定了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

    细则 2022年8月9日
  • 2022上海居住证申请条件与积分细则

      申请居住证条件   需提供"拟在上海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包括来沪人员自购房屋产权证明、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宿舍证明和居(村)委寄宿证明。 …

    细则 2022年8月16日
  • 《安徽省专利维权资助实施细则》全文

      为了鼓励专利权人主动维权,切实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了《安徽省专利维权资助实施细则》,下面是细则的详细内容。   《安徽省专利维权资助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知…

    细则 2022年10月6日
  • 工业和通信业节能与综合利用领域标准制修订管理实施细则

    工业和通信业节能与综合利用领域标准制修订管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工业和通信业节能与综合利用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管理,制定了工业和通信业节能与综合利用领域标准制修订管理实施细则,下面…

    细则 2022年9月15日
  • 公司部门管理细则

    公司部门管理细则   为了更好的规范部门内部管理,让部门的每个伙伴都得到更快更好的成长,我们一起共同制定并共同遵守以下细则:   (部门专门设立了快乐基金,提升的款项由部门财务执行…

    细则 2022年7月25日
  • 《娄底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20-2022年)实施细则》全文

    《娄底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20-2022年)实施细则》全文   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制定了《娄底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xx-20xx年)实施细则》,…

    细则 2022年9月25日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