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长春师范大学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是吉林省重要的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师资及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基地,是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省属师范大学,更是一所拥有悠久历史和光荣革命传统的高等学府。
二、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取得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艺术类专业报名资格后方可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无色盲;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m-1.85m、女生身高1.63m-1.75m,其他身体健康状况参照《中国民航空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且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我校20xx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采用直接使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应专业统考成绩和在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设立校考两种方式(具体情况见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参加校考的考生需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指定的长春师范大学考点报名参加考试。如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相应专业有统考合格要求,考生所报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校考;如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相应专业无统考合格要求,考生可报考我校校考。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招收文、理科艺术类考生;其它专业只招文科艺术类考生。
三、专业课考试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注:我校在省外设立的校考考点的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招生专业和招生范围如有变动,以长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四、录取原则
艺术类各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投档。投档进线后按“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专业课满分全部折合成400分)”计算综合成绩,专业录取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和报考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艺术类专业若生源不足,我校使用该省(区、市)该专业的省统考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如该省(区、市)该专业无省统考,我校认可同类院校、相应专业校考成绩,按考生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注:如此录取原则有违考生所在省(区、市)有关文件精神,则遵循考生所在省(区、市)录取原则。
五、有关规定
(一)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二)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持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三)新生入学后,经复查有不符合入学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考试科目及分值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满分400分)
1、即兴主持:现场抽取试题,准备5分钟,2分钟以内完成,满分200分。
2、稿件朗读:自备散文,满分100分。
3、才艺展示:小品、声乐(清唱)、器乐、舞蹈任选其一,题材自定,限单人表演,2分钟内完成,道具、乐器(钢琴除外)和舞蹈伴奏乐考生自备,也可无道具、无伴奏表演,满分100分。
(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满分400分)
1、面试:即兴评述。现场抽取试题,准备5分钟,2分钟内完成,满分200分。
2、笔试:(1)编导创意,满分100分;(2)作文,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三)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满分400分)
1、面试:话题阐述。现场抽取试题,准备5分钟,2分钟内完成,满分200分。
2、笔试:(1)故事编写,满分100分;(2)叙事散文写作,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四)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满分600分)
面试:形体五官(200分)、风度举止(125分)、动作反应(50分)、普通话表达能力(100分)、才艺展示(125分)。
说明:根据《中国民航空乘人员体检标准》要求,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按年度招生计划1:6的比例进行,考生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都合格后按年度招生计划1:4的比例发放合格证。考试结束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当日公布参加体检的考生名单,考生自行选择是否参加体检,如不参加体检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考生请于20xx年3月初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体检结果,如对体检结果中胸透、肝功化验、心电图三项检查结果有异议,考生本人可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经航医同意后,由学校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其它项目检查以航医鉴定结果为准,学校不予复检。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1-86168222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 编:130032
学校网址:
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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