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

  在经济生活中,交易无所不在,与交易相伴的合同行为无所不在,在签订、履行合同中,你可能会遇到合同欺诈或者毁约行为,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违法行为,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利用合同,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行为。

  第三条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合同违法行为。

  第五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监督处理合同违法行为,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推行行政指导,督促、引导当事人依法订立、履行合同,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第六条 当事人不得利用合同实施下列欺诈行为:

  (一)伪造合同;

  (二)虚构合同主体资格或者盗用、冒用他人名义订立合同;

  (三)虚构合同标的或者虚构货源、销售渠道诱人订立、履行合同;

  (四)发布或者利用虚假信息,诱人订立合同;

  (五)隐瞒重要事实,诱骗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或者诱骗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

  (六)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

  (七)恶意设置事实上不能履行的条款,造成对方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

  (八)编造虚假理由中止(终止)合同,骗取财物;

  (九)提供虚假担保;

  (十)采用其他欺诈手段订立、履行合同。

  第七条 当事人不得利用合同实施下列危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一)以贿赂、胁迫等手段订立、履行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二)以恶意串通手段订立、履行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三)非法买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买卖的财物;

  (四)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国家指令性合同义务;

  (五)其他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违法行为。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况下,为他人实施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违法行为,提供证明、执照、印章、账户及其他便利条件。

  第九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的下列责任:

  (一)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

  (三)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

  (四)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五)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十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加重消费者下列责任:

  (一)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超过法定数额或者合理数额;

  (二)承担应当由格式条款提供方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

  (三)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应由消费者承担的责任。

  第十一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下列权利:

  (一)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二)请求支付违约金的权利;

  (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四)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

  (五)就格式条款争议提起诉讼的权利;

  (六)消费者依法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当事人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三条 当事人合同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经督促、引导,能够主动改正或者及时中止合同违法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行政处罚。

  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涉嫌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xx年11月13日起施行。

原创文章,作者:fanwen,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fanwen.hongwu.com/13939.html

(1)
上一篇 2022年7月25日 下午7:04
下一篇 2022年7月25日 下午7:06

相关推荐

  • 重庆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

      为保障乘客、经营者、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共汽车客运管理,维护公共汽车客运市场秩序,促进公共汽车客运事业健康发展,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重庆市…

    办法 2022年8月2日
  • 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以下简称“推进计划”)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推进计划的目标:   遴选出一批中青年科技…

    办法 2022年7月27日
  •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共十一章一百零三条,那么,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证券交易所的管理,明确证券…

    办法 2022年7月16日
  • 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废除

      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被废除了,大家知道吗?废除了出租车管理办法后出来了什么新政策呢?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讲解吧。   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废除   住建部官方网站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

    办法 2022年10月29日
  • 《河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为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制定了《河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   《河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

    办法 2022年7月21日
  • 增值税法

      增值税法有哪些内容?我国于1993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我国增值税法的主要法律规范性文件。这两个规范性文件对增值税的内容作了明确…

    办法 2022年11月2日
  • 2022年《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为了规范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城乡生活困难家庭基本生活,制定了《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并于今年的7月1日正式实施,下面是详细内容。   《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

    办法 2022年11月17日
  •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9号令)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

    办法 2022年8月11日
  • 公司专业人才的管理办法

    公司专业人才的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加强集团公司专业人才的管理,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国家、中铁工程总公司…

    办法 2022年10月2日
  • 新修改《行政诉讼法》十大看点

      新修改《行政诉讼法》有什么看点?下面请看第一范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新修改《行政诉讼法》十大看点,仅供参考。   看点一受案范围扩大   【修改】将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

    办法 2022年11月5日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