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法修订2022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的决定。新修订的两部法律将于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教育法明确,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国家制定学前教育标准,加快普及学前教育,构建覆盖城乡,特别是农村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修订后的教育法还明确,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抄袭他人答案的;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修订后的教育法规定,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对学校、其他教育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修订后的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履行审议学科建设、专业设置,教学、科学研究计划方案;评定教学、科学研究成果;调查、处理学术纠纷;调查、认定学术不端行为;按照章程审议、决定有关学术发展、学术评价、学术规范的其他事项。

  修订后的高等教育法还明确,高等学校应当建立本学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评价制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效益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附修订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决定

  (20xx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四条修改为:“ 高等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将第五条修改为:“ 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三、将第二十四条修改为:“ 设立高等学校,应当符合国家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将第二十九条修改为:“ 设立实施本科及以上教育的高等学校,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设立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审批设立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 审批设立高等学校,应当委托由专家组成的评议机构评议。”

  “ 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分立、合并、终止,变更名称、类别和其他重要事项,由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审批机关审批;修改章程,应当根据管理权限,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五、将第四十二条修改为:“ 高等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议学科建设、专业设置,教学、科学研究计划方案;

  (二)评定教学、科学研究成果;

  (三)调查、处理学术纠纷;

  (四)调查、认定学术不端行为;

  (五)按照章程审议、决定有关学术发展、学术评价、学术规范的其他事项。”

  六、将第四十四条修改为:“ 高等学校应当建立本学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评价制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效益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七、将第六十条第一款修改为:“ 高等教育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高等学校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

  将第二款中的“教育法第五十五条”修改为“教育法第五十六条”。

  本决定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原创文章,作者:fanwen,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fanwen.hongwu.com/11592.html

(0)
上一篇 2022年7月22日 下午3:00
下一篇 2022年7月22日 下午3:02

相关推荐

  •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修订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办法 2022年7月14日
  • 银监会发布《网络借贷暂行管理办法》

    银监会发布《网络借贷暂行管理办法》   12月28日,万众瞩目的P2P借贷监管细则——《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办法 2022年8月31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下面是详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办法 2022年9月30日
  • 湖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

    办法 2022年8月19日
  •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信托投资公司的监督管理,人民银行修订并颁布施行《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下面是详细内容。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信托投资公司的…

    办法 2022年11月16日
  • 禁毒法有哪些亮点

      禁毒法有哪些亮点?那么,下面就由第一范文网小编给大家介绍介绍吧,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禁毒法亮点:   第一,明确规定“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确立了&…

    办法 2022年10月27日
  • 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保护办法「全文」

      为了保障南水北调工程安全,制定了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保护办法,并于20xx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 湖北政府令   (第三百九十号)   《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保…

    办法 2022年7月21日
  •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全文

      为规范零售商与供应商的交易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秩序,制定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  …

    办法 2022年8月22日
  • 工伤认定办法的历史进程

      新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于五十年代初,这一制度主要由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以及优抚工作等内容构成。   在新中国成立之际,我国面临着严重的经济落后、生产萎缩、失业和通货膨…

    办法 2022年12月20日
  •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实施:需注意细则

      今天(3月15日)《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正式实施,那么,有哪些需注意细则?下面就随第一范文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网上买个人闲置二手货能退吗?   二手货或不…

    办法 2022年8月18日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